林俊(马)的死真的让马里奥塔(M)一炮而红了。(这里加个题外话,名字是不是对人真有影响?叫Justin的好多gay,我知道的两个Luke都是和变性人发生过关系的双性恋。最后吐糟下欧美的技术,那些人好丑。我家金姐多美啊。)本来或许事情不会闹的这么大,可是受害人是中国留学生,全球华人太多了。刚看到新闻的时候说林和M是室友,可是图片上看来房间不大,让人怀疑其实他们是恋人关系。后来看到林的围脖,林显然是gay,而且喜欢肌肉男类型。 M也算符合条件。一个和林互相关注并且经常一起游泳的男性称林曾经跟他说过和M是情侣。后来加方称二人可能是情人关系。很多人接受不了。再后来有新闻说林的朋友声称林有固定男友,林和M没有关系。于是很多人开始说林是约炮,活该。且不说约炮并没有错,我觉得林显然不是约炮。
我觉得林和M至少是固定性伴侣关系。抛开传说中的林的前男友不说,林甚至有可能单方面认为M是他的男友。M应该是欺骗了林。林作为留学生,又是在蒙特利尔,听说还不会法语,对于M所有的了解可能都只是通过M本人。很可能林如果足够了解M应该不会和他一起。也有人说是分手后情杀,这个显然不可能。再后来开始有人说他们那是玩冰恋。但是我觉得很林不想玩冰恋,M也不是单纯玩冰恋。从林的围脖和林朋友的围脖可以看出林多少是有SM情节的。林出事前全身赤裸被缚蒙面且勃起,并没有激烈反抗行为。我觉得应该是M要求和林玩SM,林完全没有防备就答应了。而且这应该不是两人第一次玩SM。当然,M磕药,也不排除是M喂林吃药导致他没有抵抗能力。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不太大。因为如果林被喂药就不太有必要束缚蒙面了。喂的是致幻药物的话林的表情就应该很迷幻而且死亡时表情可能不是自然的。视频上林的表情不像是吃了致幻剂。而且M应该也希望能看到林的自然表情。假使喂的是使人无力的药物,M大可以不让他蒙面,这样还可以更好地欣赏他死亡前后的表情。毕竟凶首的变态程度正常人很难想象。我觉得凶首不仅仅是冰恋主要是他作案前后的行为和前女友对他的描述都充分证明他想靠这次事件出名。而是M 据说是种族主义者。后来微博上也有在英国的华裔说被M搭讪。(这里再次提醒在英国的孩子注意安全)
这里先讲一下冰恋。冰恋作为死亡调教。这个词在这次事件之前普及度应该不高。但是另一种说法大家应该都听说过,那就是“恋尸癖”。冰恋其实并不是单纯的恋尸癖。有些恋尸癖的例子是爱人死后珍藏尸体,我觉得这种行为还算是恋大于恋尸的。其实这个在小说电影电视剧里非常常见。甚至与尸体发生性关系的也有。特别是有一些带有玄幻神话意味的小说,因为这时候我们通常理解的尸体因为主角身份的特殊性可以说成是类似于人形娃娃的状态。这样大家也比较好接受。然而很多尸癖并不是单纯的恋谁。很多有恋尸癖的人会去偷尸体甚至杀人,这就是犯罪了。可怕的是这样的人并不是少数。有很多专门为恋尸癖、冰恋者开办的网站或者是制作的书籍动漫。(特此声明我胆子小从来没看过)至于冰恋这个名字相当唯美,但实际上相当重口味。实际上冰恋不仅仅局限于恋尸癖,它有很大一部分调教的意味在里面。冰恋有的时候是一种主奴游戏。主人吃奴隶,虐杀奴隶。这一般需要相当厉害的调教才可以。很多人主张死亡前是会有快感的。比较常见的是窒息。传言在窒息的状态下男性会XX,所以玩窒息的人很多。当然把自己玩死的也很多。这大概就是某心理学家所谓的“我不追求快感,我只追求极致的快感。”(再吐糟一下欧美变态的?先锋的?专家太多了。)部分人是很享受这种濒临死亡甚至死亡的快感的,他们会为了这种快感自愿的成为死亡调教中的奴隶。但是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林俊想死。而且主奴调教这个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算是天生的M也不太可能一下子就变成合格奴隶。不要说接受冰恋,接受死亡,就是接受一些比较容易做到的命令都需要过程。一个正常长大的成年男子,想要让他抛弃尊严、人格、羞耻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这些就要请教心理学家和调教师了。
至于林,显然是完全的受害人。他失踪后不久就死亡了。他之前的变现和围脖都比较正常。这么短暂的时间根本不可能被调教的自愿接受死亡。如果M有这种本事那么他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调教师,简直突破人类极限。如果是M在认识林的时候就开始对他进行调教,并且林天生是个M倾向严重的人,他真的是想死了,林也不可能一直在外生活学习,让亲朋好友全都没发觉异样。所以无论如何林绝对不是某些人猜测的自愿死亡。这个作案方式挺像我以前一个同学很喜欢的一部电影,我没有看过听他讲是这样子的。可见广电总局禁令多么有必要性。很多时候有些人能力不足,看了 电视学会作案手法开始改进模仿。
虽然我觉得林不是自愿接受冰恋。但是,有一点不得不想到:林有可能死亡之前签过协议书证明自己是自愿被虐待。SM总是有风险的,很多人都把自己玩死了。如果林真的把M当作恋人,两人进行过不只一次SM行为,那么写这么个证明可能性极大。M明显预谋已久准备充分,在得到信任后诱骗林写这种证明轻而易举。如果林曾经主动要求被调教,M完全可以顺水推舟装作顾虑重重嚷林主动写下证明。我不知道国外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但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林真的写过这种东西M肯定不会受到太严重的制裁,况且加拿大英法都没有死刑。这次时间也会成为马里奥塔跟加政府、跟国际警察、跟全球华人开的一个大玩笑------尽管这个玩笑的代价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为了过上理想生活努力的年轻人,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写这个不是说对死者不敬,只是最近这件事闹的很大我也看了新闻想说说自己的看法。非常难以理解那些说林俊活该或者自愿的人是怎么想的,甚至还有人说他cool。作为中国人当然希望凶首能得到严惩。看到日本人吃了女友大腿还能逍遥法外出书挣钱我只是觉得日本奇葩,如果是中国人在加拿大发生这种事情凶首并没有受到严惩我想全球华人对加拿大的印象都会大打折扣。当然,更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再发生在华人身上,这毕竟是有可能避免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