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阳光扑向雪
吕魁
1接到隋灵电话时,整个城市大雨倾盆。当时我刚录完某电视台著名的相亲节目,开车前往同事的生日聚会。铃声响起,手机屏幕上显示一个陌生号码,我猜是那个化了妆很像明星李小璐的六号女嘉宾。二十四位女嘉宾中属她最漂亮,也属她嘴最毒。主持人介绍完我的基本资料后,她立刻把灯灭掉,对我毫无兴趣。主持人例行公事地问她原因,她说仅听我的爱好就断定我是个无聊透顶的人,假如真和我在一起,那还不得闷死。我承认我是个很无聊的人,我说,不无聊我也不会来这儿了。众人笑,她也笑,说,你这个回答倒是挺有趣儿的。我又回答了几个稀奇古怪的问题,像商量好了似的,那些女嘉宾在六号的带领下陆续灭灯。我虽然侥幸进入最后一关,但最终还是被淘汰出局。散场后,在休息室外的走廊上我碰见女六号,她主动和我打招呼,笑着说,对不起,我刚才说的那些话,都是在做节目效果,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说真的,其实你挺有魅力的,比那些歪瓜裂枣的男嘉宾强多了。给你透露个小秘密,她故作神秘,俯身在我耳边说,据我所知,九号,十三号,二十号等好几个女的都向节目组打听你。你太客气了,我压根就没想过在这儿能遇见真爱,纯属娱乐。一样,一样。她冲我点头,随后要走我的手机号码,说等以后有闲钱投资股票基金时好向我咨询。我在路边停车,回拨那个号码。你知道我是谁吗?一女声问。我想我知道,但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很正常,我没给你说过我的名字呀。她窃笑。找我有事吗?没事就不能打给你吗?她咄咄逼人,我没话找话,你还在电视台吗?电视台?她惊讶,然后换了种语调说,拜托,你究竟知道我是谁吗?她的讶异使我困惑,片刻迟疑,我说,你不是六号女嘉宾?六号?女嘉宾?这一次不仅仅是诧异,她调侃我说,我说大叔,你这是在干吗呢,还六号女嘉宾?该不会是在相亲吧?我在脑中快速搜索着和这女声相对应的名字,徒劳无获。我是隋灵,不等我问,她主动介绍,得,算我白说,短暂的沉默过后,她开了口,“一意孤行”,这下你总知道我是谁了吧?2“一意孤行”是隋灵的网名。她是我的牌友,确切说应是网友。我和她是在玩网游“三国杀”时相识的。在那个满大街人人都在唱“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的春天,我无限热爱上“三国杀”。每晚睡觉前都会在网上玩几局,若隔天事儿不多,我甚至会杀到天亮。隋灵就是某次我通宵鏖战时遇到的。那晚很巧,我和她要么就同是忠臣,要么同是反贼,玩了十几局,总在一个团队。杀至后半夜,玩家先后离开,只剩我们两人,牌局自然无法继续。在等人加入的同时,她与我闲聊起来。起初我们二人只是互相交流游戏心得,渐渐竟聊到爱,死亡,命运等空泛虚无的话题上。或许是她一时无聊,或许是和我聊得还算开心,总之下线之前她要走了我的MSN账号并主动加我为好友。从那时起,一年多来,但凡在网上碰到,她都会约我去厮杀几局,间或在MSN上瞎贫几句,但也仅此而已。我在她MSN的头像上见过她的模样,仅从那张照片就可以看出她是个新潮时尚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很有味道,眼神迷离且深邃。不过再漂亮也与我无关,我也只是纯欣赏而已。我不记得我何时留过电话给她,更想不到她会突然打给我。有日子没见你上线了,她的口吻像是和我很熟,最近很忙吗?还好,瞎忙。对了,我又学会一招新玩法,特厉害,哪天你有空玩儿,我教你。好的。我随口答应。你,说话不方便吗?她试探地问。嗯,在开车。那好吧,过会我再打给你。她锲而不舍,我笑了,有什么事你直说好了。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她神秘兮兮。这我猜不出来。你一定猜得出来,要相信自己。加油。她莫名其妙地鼓励我。雨越下越大,车窗上挂起一层雨帘。你该不会是来我这儿了吧?我开玩笑说,随手点燃一支烟,吸入肺部。Bingo!你看,我就说你能猜对。我太聪明了。我怎么就能这么聪明呢。她在电话那端自嗨,我一头雾水。你来出差吗?别逗了,我是待业青年,出什么差呀。那是来玩?也不是。她干脆地说。哦。你哦什么?她反问我。没什么,瞎哦哦。我灭掉烟,又续了根,那你来干吗?见个朋友。她的回答让我渐渐有了头绪,如果她说的属实,真来了我所在的城市,那无非就是在老友相聚之外顺便和我这个还算聊得来的网友见面。行,那你忙你的,哪天你有空了,我请你和你的朋友吃饭。对了,我那个老朋友你认识的。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不到两年,可以说在这儿刚定居没多久就和她做了网友。身为这个城市的新房客,平日打交道的除了同事就是客户,能称得上是朋友的人寥寥无几。我实在想不出我和她共同认识的那个人会是谁。老规矩,猜。她兴趣盎然。我忽然反应过来她所谓的那位老朋友会不会就是我吧?可我还是说,这次我真猜不出,快说吧,手机就要没电了。我装作意兴阑珊。我来见一个网名叫做“殊途同归”的朋友。她忍着笑,故意学着台湾腔,末了还拉长尾音。如我所料。“殊途同归”是我玩“三国杀”的用户名,有次聊天时隋灵曾说她以为她的网名就够矫情的了,殊不知我比她还要装逼百倍。我?难道这个城市还有另外一个碰巧是我朋友并且碰巧和你同网名的人吗?你是在开玩笑吧?我半信半疑。不信吗?那好,你等着。她迅速挂断,很快我的手机上出现一串本地的座机号码。怎么样,信了吧?她得意地问。你专程来找我?我明知故问。是呀,不然呢。有事吗?我操,大叔你怎么老说有事吗,有事吗。废话,没事我自作多情地大老远飞过来,觍个脸给你打电话干吗?我他妈犯贱啊?她的直率引我发笑,但仍旧不明白她缘何而来。还没来得及问她在哪儿,她颇有默契地抢先说,我人在机场,我要见你,现在,立刻,马上。她任性地催促着,我开始对她有些反感,我并不觉得我和她有这么熟。现在不行,我待会有事儿。你会在这儿待几天?要不我们改天再约吧。真没创意,我就知道你会说有事。这么美好的周末你能有什么事好忙呢?该不会是急着去见六号女嘉宾吧?她以损我为乐,实话告你吧,我呢,这次真的是特意为你而来。至于什么事,暂时保密。反正不是逼良为娼,杀人越货之类伤天害理破坏社会稳定和谐的违法之事,你大可不必害怕担心。再说了我才是女的,要真吃起亏来,占便宜的人是你不是我。我一个多小时前飞来的,本想在酒店安顿好了再和你联系。没想到我这行李还没来得及取呢,就被大雨困在机场。这会儿别说大巴了,就连出租车都不见踪影。可以说我是举步维艰,寸步难行。她马不停蹄地贫着,一水四字成语。现在的我饥寒交迫,再加上没穿厚衣服来,又碰上这鬼天气,淋了一身雨,我想我肯定感冒了,发烧也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我在这儿除了你这个朋友外举目无亲,你要不来救我,我就只能自生自灭了,当然,我是说如果你也把我当朋友的话。而且,我只在这儿待一晚,明天一早就离开,所以你改天再约的烂借口就别再用了。要我说,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大叔你要还有点人性,念及我们做网友兼牌友这一年多的交情,你应该立刻飞奔到机场来接楚楚可怜的我。总之我把话搁这儿了,你不来接我,我今儿就在这死磕,哪也不去。我可是个盘儿正条儿顺,温柔如水,热情如火的黄花闺女,要万一真有点什么闪失,你是逃不掉了,来之前我已给我那几个闺蜜说过我来找你并且留了你的电话给他们,警方第一个就会怀疑你。哎,她装模作样压低声音,我可不是威胁你啊,就刚才已经有俩色老头给我要电话被我拒了,此刻还有一怪蜀黍在不远处偷瞄我那性感修长的美腿呢。我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你要还铁石心肠不来保护我那你也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行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不该说的我也都说了,就这么着了,你看着办吧。最后一句,你要不来,我会非常非常难过,再见。她根本不给我接话的机会,再打过去,对方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我问自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隋灵的出现如同这场突然而至的暴雨,猛烈得毫无保留。我用一支烟的时间做选择,又一次拨给隋灵无果后,我接通同事的电话,胡乱编了个无法参加派对的理由并祝他生日快乐。之后我打了好几次火才发动车子,广播里的女DJ用甜到发腻的声音提醒我,此刻通往机场的高速路如车库般拥堵。3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隋灵,她扎了一马尾,带个黑框眼镜,淡妆。肩上那硕大的LV包很是抢眼。小姑娘一身短打,穿着清凉,坐在一小型拉杆箱上摆弄单反相机玩着自拍。我在她身旁站了约一分钟她都没注意到我。直到我叫她名字,她才察觉到我的存在。吓我一跳,隋灵站起身,她个子很高,目测得有一米七五。你还真是个大叔。我接过她的行李车,她冲我傻乐。雨停了,天空色彩斑斓,像调色板打翻在画布上。空气格外清新,返程的路好走多了。隋灵摇下车窗,随着广播里的歌轻声哼:“你看过了许多风景,你看过了许多美女”,她用单反拍着路旁飞驰而过的风景,文青范儿十足。第一次来?我调低歌声问她。梦里来过,现实中第一次。也就是说梦想终于绕进现实。她的话以及说话时的表情引我发笑,你不愧是北京姑娘,真够贫的。谢谢表扬,她侧过身,把镜头对着我说,来,照相。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镜头,她打掉我的手,调着焦距说,怎么,还害羞啊?我没接话,她更加肆无忌惮地一阵猛拍,嘁,又不是艳照,有什么好躲的,隋灵取笑着我,她翻看着拍摄成果说,只是作个纪念,又不是敲诈你,再说你一个老男人有什么好勒索的。现在能讲你是为何来找我的吗?出了高速收费站我问她。不能,隋灵头摇得坚决,我一天都没吃东西,哪有力气说啊,她在撒娇,却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我饿了。问她想吃什么,她两眼忽然放光,对了,我早就听说你们这儿有家馆子的台湾菜做得很正宗。好多港台明星来了都会去那吃。尤其是他们家的私房牛肉面和三杯鸡更是一绝。在你们这儿开厂的台商逢年过节经常成群结伴去那大快朵颐一解思乡之愁。那家店址我都在手机里存好了,咱就去那儿吃,成吗?我惊讶地看她,你是第一次来吗?怎么这么了解?服了吧,她洋洋自得,难道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个网站叫做大众点评网吗?真是可怜的大叔,她故作愁容,假惺惺地同情我。4隋灵带我去的那家台湾饭馆其实离我公司不远,我每天上班都会路过,但从没留心。我们在顶楼靠窗能看见这城市夜景的位置坐下。她还真是不客气,从服务生那要走菜单,点了一桌子的菜。就这样她仍不无遗憾地说还有几道好评如潮的招牌菜,这回是没有口福享用了。隋灵接了一电话,我喝着她点给我的台湾本土饮料四处乱看,不经意间竟看到那对刚确定恋爱关系的同事。那女的看到我,迅速收回目光,低头与那男的小声嘀咕着。讲完电话的隋灵顺着我的视线看去,碰巧那男的也正回头朝我们这儿望。谁呀那是。隋灵扭头问我。同公司的,不是很熟。她哦了一声回身又看了一眼说,看样子他们挺事儿的。好眼力,我夸她,那女的八卦,那男的比那女的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人家挺般配的啊。隋灵笑,我也笑。哎,你说他们该不会把我当作你女友吧?这还真没准,整个公司都知道我今天会去电视台相亲,他俩说不定以为你是我看中的女嘉宾,此刻正与你私下约会呢。我逗她,传闲话是肯定的,周一上班后估计全公司的人都会消费我。那是你赚了啊,还不乐意?那什么,你今儿真去相亲了?隋灵眨着眼调皮地说,有看中的姑娘吗?对了,六号女嘉宾是吧?她长什么样,有我漂亮吗?具体讲讲呗。我看你也够八卦的。这么爱打听别人的隐私,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下?去,谁稀罕知道你那点破隐私,我这叫尊老,别不知好歹,隋灵换脸色跟翻书似的,赶紧的,快讲讲那个六号,这正等着听呢。我正不知该如何回答她,那对情侣刚好结账经过我的身旁救了我。我上前与他们打招呼寒暄,那男同事一脸坏笑问我今天可有收获?他的女友用余光瞟着隋灵,然后意味深长地对我笑。我还没想好该怎么解释,隋灵走了过来,礼貌地与他们二人打招呼,大方地问我,哥,你朋友吗?隋灵对我的称呼,不仅是那对情侣,连我都愣了下才反应过来。那男的猥琐的目光在隋灵那只穿热裤的腿上来回地瞄着,他靠近我十分羡慕地说,有这么个美女妹妹却从来没告过我们,你小子藏得够深的,也太不够哥们了。尽管他已经很小声,但还是被其女友听见,一脸不悦,掉头就走。男的尴尬一笑,赶忙追出去。这一幕让隋灵笑了很久。回座后我问她,你刚叫我什么?哥哥啊,难道你希望我在你同事面前叫你大叔?那倒不是,只是你叫得太干脆,太自然了,一时不大适应。我可不想被人误会成是你的女友,更不想被你的朋友误会。你想啊,一个是含苞待放,娇艳欲滴的我,一个是身材走样,不再新鲜的你,就咱俩站在一起,那些人不把我当二奶也是小三儿,太亏了我。那你干吗还来找我。你这不自取其辱吗?不许你反问我,欺负人。她无理取闹。5我并没觉得台湾菜有多好吃,过于清淡不说,有几道菜精致得如同工艺品,失去人间烟火。隋灵却对每道菜都赞不绝口,在菜品尚未被破坏之前,她先用相机从不同角度为其拍照,说是为日后写美食评论积累资料。只要有菜上桌,隋灵必定先尝,美其名曰先让我试试有没有毒。尝后她或做出飘飘欲仙的表情或为其打分,乐此不疲。我心不在焉地赔笑,在征得她同意后,我抽起烟来。我当然知道我为何打不起精神,我想隋灵也知道,她只是等我先说。我又消磨了三支烟,这期间隋灵不是忙着吃东西,就是发短信聊手机,没怎么搭理我。看表已过九点,甜点也已上桌,我灭掉烟,喝干杯中的酒,清了清嗓,再一次问她那个毫无新意却一晚上都让我好奇不解的问题。你真够无聊的,隋灵凑近我向我要烟,我为她点着,她轻拍我的手背算是谢过,呼出一缕烟说,你就不能有点情调,当作这只是个借口,真正目的是想与你浪漫邂逅,然后共度良宵?隋灵暧昧地笑,眼神里满是挑衅。你早就该这么调戏我了。我并不惧她,陌生美女,萍水相逢,投怀送抱的桥段隔几天就会在我梦中上演,没想到今天哥们总算如愿以偿了。作为一个信奉“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三不”原则的未婚男人,实不相瞒,像你这般眉来眼去,明骚暗贱,我还真是不慌。不但不怕,而且热烈欢迎。如你所说,吃亏的是你不是我。你今年多大了?不愿说是吧,理解。我自问自答,我给你说过我三十四了吧。尽管目前事业无成,一无所有,但不要脸地说,从十八岁算起,这些年我见过、爱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奇怪的是见得越多,就越胆小。就像打起仗来,冲锋的必定不是老兵。我自认为说了个还不算太冷的笑话,隋灵却没笑。我续了根烟接着说,看你的样子也就二十刚出头,多好的年纪,还有大把的光阴可以虚度,真让人羡慕。你给我的感觉挺好,大方,爽快,嘴贫,盘儿正条儿顺,标准的北京姑娘。搁十年前遇见你这样的姑娘我早动心了。现在不行了,年纪越大就越自卑,最奢侈的愿望也就想找个踏实、传统的同龄女性安安稳稳共度余生。当然,我并不是说你不踏实传统,恰恰相反,你太年轻貌美,活力与魅力一并四射,从里到外还透出一股忧郁的女文青气质,简直是趋于完美。我没夸张,就这一会儿,你知道这餐厅里有多少男人从不同方向、角度偷瞄你吗?他们心中的潜台词我再明白不过,换我我也会内心不忿。这么一身材火辣,要哪儿有哪儿的大美女跟一发型古板,目光呆滞,啤酒肚微凸的老男人在一起,凭什么啊。忌妒过后紧跟着就是猜忌,各种恶毒的攻击一应俱全……不好意思,我多喝了几杯,话多了点。我自斟自酌,简单说吧,你这种谁看一眼都会有想法的极品,我无心无力,就是想追也追不动了。男人活到我这年纪,偶尔遇见个像你这样的漂亮姑娘,饱饱眼福,过过嘴瘾,够本了。所以我得谢谢你今晚给我这难得的福利。我举起杯敬她酒,神情十分矫情却不失诚恳,作为网友且这一年多来我们聊得还算投缘,你要是来玩,我肯定尽好地主之谊,吃住算我的。除此之外,其他的就免了,我玩不起也没兴趣。对了,我公司倒有一小伙子,复旦经济系毕业,双硕士,人挺精神,一米八五的个,长得很像电影明星刘烨,要不我打电话叫他来你们认识认识?或许是因酒精的刺激,我一气说了小一刻钟。自始至终隋灵都安静地听着没有插话。直到我闭嘴后她依旧一言不发。她叼根烟,仰着头,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古怪的笑容逼视着我。那种姿势与其说是在抽烟,不如说是在摆造型。我们对坐无语,各抽各的烟。窗户上沁着水雾,窗外飘起下午未下完的雨,空气中混着香水、啤酒以及薄荷烟的味道。有那么几分钟,我和她营造出来的氛围及场景像极了独立小众电影里的迷幻画面。你挺闷骚的,一阵沉默过后隋灵终于开口,换句话说也就是挺装逼的,不过这也正好符合老男人的几大特征,闷骚,装逼,酷爱不经意间卖弄钱财或学识,满口仁义道德又总想骗小姑娘上床,还有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隋灵眉头微皱,用夹着烟的手指戳了戳额头,还有,你把我说得也太贱了吧,我不是花痴,充其量也就只算个伪文青,就算再作践自己,也不至于不远千里地坐飞机来献身给你。我说,大叔,你老会不会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了?那算我自作多情,这或许也是老男人的几大缺点之一,我自讨没趣,吃好了吧,不早了,我送你回酒店,你住哪?我喊来服务生,刷卡买单。生气了?隋灵觍着脸没心没肺地笑着,这只是个游戏,谁认真谁就输了。能再请我喝一杯吗老男人?顺便给我讲讲,你活了这么久,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什么?最疯狂的事?今天这一切就够疯狂的,我没好气地笑,我压根就没想过这辈子能与你相见,你的不约而至更在我的意料之外,最不真实的是我竟鬼使神差地接上你共进晚餐。这样的奇遇还不够疯狂吗?必然不够啊,隋灵晃着食指表情坚定,麻烦你受累告我这事儿从哪能看出你疯狂了?搞清楚,是我来找的你,疯狂的人是我不是你。隋灵一字一句地说,你能遇见本姑娘我,是你的幸运。隋灵把追加的酒打开,将她和我的酒杯添满,动作潇洒熟练,大叔,当我第一眼看见你,你那张饱经岁月雕刻的老脸就已经向我出卖你是个有故事的老男人,讲讲吧,隋灵单手托着下巴,在你记忆深处刻骨铭心,无法抹去,每次回想都会后怕,会庆幸,很想再尝试一次却再也鼓不起勇气的疯狂小事情,讲一件就行,好伴我下酒。疯狂的事情?我一边重复她的话一边在记忆的搜索引擎里输入疯狂这个词,心想美女就是事多。然后盯着面前的餐盘放空了十来秒,喝干杯中的酒缓缓地说,那时我还在读研究生,我记得那一年冬天雪特别大而且下得很频繁。有一天我去见一朋友,他学校地处郊区,出了校门方圆五公里之内罕见人烟。那天我倒霉透顶,坐了两个多小时车到他们学校,我那朋友竟然临时被他导师叫走。我傻等了一个晚上都没等到,害得我白跑一趟,只能返程。当时已是晚上十点多钟,雪下得很急,我又冷又饿,身上剩的钱倒是够买一张公车票,可是坐不到目的地。我蹭车未果,被司机赶下车,那一站到我学校步行至少要一个钟头。没办法,我只能硬着头皮,一脚深一脚浅艰难地向前。天不是很黑,但北风呼啸,大雪纷飞,那氛围完全能拍鬼片了。我刚走出去没多远,不知从哪儿冒出俩小伙,又高又壮,说是职业篮球运动员我都信。他俩一前一后将我逼到一个僻静的角落,我立刻反应过来我是遇到抢劫的了。不等他们掏出刀子,我还开玩笑地说,哥们,你们来得真不巧,半个小时前我兜里还有几个子,却用来买车票了。现在身上分文没有,还想向你们借钱买点吃的,我饿得都要吃雪了。我话还没说完,鼻子上就挨了一重拳,生疼,鼻血瞬间喷出,像雨点似的一滴滴砸在没过小腿的雪地上。接着我的左脸又迎来一拳。我顿时摔倒在地,眼前泛蓝光,一阵晕眩。两个人一个用刀子抵住我的脖颈,另一个快速搜遍我全身。要说他俩也怪不走运的,大晚上天寒地冻的从事这么高风险的职业,却碰到我这么个穷鬼。搜我身的那个人把我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搜了一来回,但除了我那不值钱的破手机外,其余的一无所获。他们自认为受到了我的侮辱,于是更加疯狂地对我拳打脚踢。我蜷缩成虾米状,双手紧紧抱着头,他们用木棒,砖头,垃圾桶,像殴打一条野狗一样轮番揍我,我感觉我的五脏六腑都快要被震出来了。这样不知持续了多久,两个人也许是打累了才终于收手。而我也半死不活,血从身上各个部位流出。我昏死过去,最后被冻醒,下半身差点冻废掉。我强忍着剧痛起身,发现不仅手机没了,脖子上那块跟了我十多年,用来保平安的翡翠观音也没了。最操蛋的是他们竟连我那已洗掉色的大衣和半新的耐克鞋也一并抢走……等等,隋灵做着暂停的手势打断我,我是说最疯狂的事儿,不是最倒霉的事儿……你他妈让我说完,我突然激动,不仅是隋灵,隔壁桌的客人也被我的喊声吓得回头张望。隋灵耸了耸肩,示意我继续。我猛吸了几口烟,吐着不成形的烟圈,重新陷入回忆中。我就像是从战场上死里逃生的伤兵,浑身到处是血,每走一步,脚底钻心地冷。我告诉自己必须尽快离开找人求救。要不然过不了多久我不是冻死也会失血而亡。当时我仍身处郊外,目力所及之处除了漫长的公路就是无尽的黑暗。不幸中的万幸,我在一个垃圾箱里翻出一双被人遗弃的皮靴。尽管它多处破损,尺码也不合脚,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它简直就是宝贝。可以说没有那双靴子,我的双脚早冻残废了。我沿着公路艰难前行,每当有车路过,我便拼命招手,大声呼叫,可是没有一辆停下。希望像烟花绽放,闪亮一下就迅速破灭。就在我快要绝望,心想难不成就这样死在这冰天雪地时,我恍惚看见前方有辆车竟开着车灯停靠在路边。我确定那不是幻觉后,整个人欣喜若狂,用最后一丝力气,跑向那辆在我眼中等于是诺亚方舟的汽车。地上的积雪厚得恐怖,我每跑几步就滑倒在地上,但我生怕那辆车开走,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靠近它。我与那辆车的距离不足百米,我看见强光下有一个女人的身影,她正吃力地打开引擎盖,声音很大却很虚地讲着电话。我隐约听到一些,大概是她的车子抛锚了,正在求助该如何修理。我快走了几步,在她身后站住,她手忙脚乱地摆弄着发动机,完全没注意到我。我叫她小姐,我已经尽量叫得小声,她应声回头,我承认那一刻我的样子确实有点吓人,但也不至于吓得她失声尖叫。我很想跟她说我并没恶意,只是需要她的救助。可她断定我要害她,持续不断地厉声尖叫,根本不给我机会辩解。我向前一步,她后退好几步。她想逃回车里却慌张得开不开车门。我走了过去,只是想帮她,同时也想进车里取暖。她神经质般交替地喊着救命及你别过来。我冻得理智全无,更没有力气和精力向她解释。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我靠近她的那一刻,那女的突然冲我跪下,带着哭腔说她愿意把身上所有的财物给我,只要我不伤害她。我本想说你误会了,我根本没那意思。但毫无缘由,我突然回想起刚才那俩孙子洗劫我的整个过程。瞬间我像是被魔鬼附体,恶从胆生,我猛地将她推倒在地,一把拉开车门,抢走她的包和手机,然后头也不回,玩命地朝前方狂奔……我跌跌撞撞,连滚带爬跑回宿舍,打开那个手包一看,里面竟全是美金,折合人民币三万多块。我立刻就蒙了,这么多钱够判我坐两回牢了。后来呢?隋灵完全进入到我的故事中,她忽闪着那双长到不真实的睫毛追问我。后来我就真的坐牢了。不信,她笑,太假了。后来我就病倒了,也不知是冻伤了还是被打残或是害怕,总之我大病一场,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才活过来。抢来的包和手机我都藏在衣柜最底层,那笔巨款三分之一用在医疗费上,剩下的一半还债一半存了银行。那期间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不敢看报纸电视,就怕看到通缉令或是某女子冻死在郊外,生前曾遭遇抢劫等新闻。虽然我运气好,最终没有坐牢,但代价是经受了小半年在逃犯那惶惶不可终日的折磨。那种每天提心吊胆,夜夜噩梦的鬼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好多年过去,再回想起这件事我还是很痛苦,挺内疚的。那女的最后究竟怎么着了,我都不敢细想。我沉默住,双手搓脸,长叹一口气说,记得是卡夫卡还是海明威讲过一段子,说他年轻时替朋友抗雷,他父亲问他为何这么傻,他还特骄傲地说,因为我们是朋友。他父亲冷笑,说朋友?这世上根本没有朋友,不信把你们俩关到同一间屋子里,饿你们三天再放出来,只有一个人能吃饭,到那时你再看看还有没有朋友。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自我宽恕,可我还是觉得当时我的所作所为是人性的一种本能,在那电光火石的刹那间求生欲超过了理性和道德,狗急了还跳墙呢,我充其量不能算是圣人罢了。前一幕我还被人抢劫,揍得跟死狗似的,后一幕我竟阴差阳错成了施暴者,想想还真他妈有趣,我自己把自己说笑,不得不承认生活是最伟大的剧作家,总在你不经意间改变你的命运,结局都是注定的,你只能接受。我废了这么半天话你早听烦了吧,我做结束语,我是不是讲跑题了,这应是我做过的最卑鄙无耻的事情,算不上疯狂。你是挺卑鄙的,一大老爷们抢一弱女子,你好意思吗?隋灵盯着我问。这下知道我是什么德性了吧?快走吧,趁现在我还没对你下手。就这么急着想赶我走?不想知道我为何不远万里来见你,又为何叫你讲疯狂的事情给我听?刚才倒是挺好奇的,现在彻底没兴趣了。不过你要愿意说,我也乐意听,闲着也是闲着。隋灵对我翻白眼,然后头埋进那酷似超市环保购物袋的LV包里一阵乱翻。我要出国了,下月初走,她递给我一沓证件,我翻看着。瑞典?产品设计?你这留学的国家和所学专业也真够个性的。北欧是我们死亡的终点,活在永远的二十九岁。她自言自语,像个诗人,你听过这首歌吗?这是歌词?我还以为是诗呢。这歌出自独立乐队Mylittleairport。主唱是个香港姑娘,去年夏天他们全国巡演至北京站时,她偶遇尚未混出名的某地下乐队的男主唱,一个北京小伙。两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她为了他从香港搬到北京,顺便解散了原有的乐团。可怜了阿P,Mylittleairport的吉他手,那个纯情的广东仔。他一直暗恋着女主唱,却从未表白。当自己爱的女人远走高飞,去了别的男人的怀抱,他自然而然地失恋。伤心欲绝的他夜夜买醉,半醉半醒间就写下这首消极的歌。等情伤愈合后,阿P在另一首歌中自嘲:“我只会唱莎啦啦,因为我不会讲普通话。”这就是他妈可爱又可恨的爱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这话的隋灵若有所思的,又像个哲学家。这种我爱你你不爱我的烂俗桥段在当今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天都会上演无数次,再正常不过了,我换了个话题,你要去那边学几年?三年,不过也许我去了就不再回来了。移民吗?嗯,有这个打算。我父母比我更积极,他们想去那边养老,安度晚年。我顿了下,这么说今天很可能是我第一次没准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你?那可不,你还不好好珍惜,她冲我噘嘴,随手从包里掏出一个小本摊开在桌子上煞有介事地说,我看过一部韩国电影,片中女主角得了绝症,来日无多。她不按常理出牌,选择放弃治疗,在生命有限的日子里去做十件美好的事情。我从这片子里得到灵感,有一天突然决定在出国前最后一个月也去做些或美好或疯狂的事情,这样等我真在那边定居,思乡心切时,脑海中能立刻浮现出能让我感到温暖的画面。说着隋灵将本子推到我眼前,上面记载着她已经做过和即将要做的一些事。你一个人去亚龙湾看日出?那有什么,隋灵面带骄傲,我还独自一人跑遍新疆全境呢。我操,你在四姑娘山顶天体?怎么样,够疯狂吧?那景色一定很美。我说。那个小本上还写了与绝交的闺蜜复合,和每一位好友告别,制造一张私人的北京地图等等诸如此类虽温馨但在我看来不是很靠谱的事情。我的目光锁定在第八条:去一个陌生城市见一位陌生异性网友,和他共处一夜,并听他讲一个爱情故事。这下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了吧,隋灵收回本子,直视着我。有点意思,我心想,这个小姑娘以及她做的事情。我很想笑,却故作深沉,你从头到尾难道就不怕我打你主意?怕,当然怕,尤其刚才听你讲完那劫道的故事后更是怕得要死。不过这事儿的疯狂之处不就在于它的不可预知性吗?再说了,你可是我在众多男网友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和你聊了这么一年多,感觉挺对,我才敢放心大胆来见你。假使你一时色欲攻心,对本姑娘我心起歹念,瞧见没有,隋灵拍了拍她那鼓鼓囊囊的包神秘兮兮地说,这里可装了中外各式先进防狼器具,你要敢非礼我,我就敢废了你,然后和你义结金兰。我委屈下,你做姐姐,我做妹妹。隋灵的话逗乐我,她自己也憋不住笑了。此时我们周围只剩下零星几桌食客,灯光也转换成暗黄色。酒至微醺,夜色温柔,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劲在我身体中上下游走。服务生撤走桌子上的酒杯,取而代之的是一盏烛灯和一壶泡好的西湖龙井。隋灵替我倒茶,我谢过她,一瞬间茶香四溢。再聊会吧,彻夜就免了,你累一天又淋了雨,早点回酒店休息。我要不乐意呢?她停住,一只手拿着茶壶悬在空中,瞪我。你这人怎么这么没劲啊,我都是要走的人了,呸呸呸,我都是要出国的人了,大叔你就不能良心发现,满足下我这并不是很难达成的微薄的小心愿吗?……
作者自白
从小至今,我身旁的好友都比我年长。少则大我一两岁,多则一轮。起初没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发现他们对我来说是笔珍贵的财富。成年后和他们在一起喝酒聊天时,他们会将私人经验稍做加工当作笑料讲给我听。男人嘛,在一起聊的最多的当然就是女人,而聊到女人不免就谈到爱情。我那些七零后的朋友们在酒至微醺时都爱聊各自在大学期间的初恋。听得多了,发现他们的爱情故事大同小异,无非就是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遇到一位白衣飘飘的姑娘,先是激情四射的热恋,接着是很长一段如山间溪水般的平淡期,最后因世俗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两个曾相濡以沫的人,不得不选择相忘于江湖。每一位讲述者在故事结束后都会感慨上世纪末属于他们的黄金时代。怀念过后,他们又会拍着我的肩叮嘱我要吸取他们的经验,不要犯他们曾犯过的幼稚错误。而我年少轻狂,说既然你们都这样走过来了,为什么我不能?他们只是笑,没有作答。等到我也大学毕业,和当年的大哥们同龄,在和比我小的朋友们闲聊时,我不自觉地会像当初的他们一样,奉劝后来者要爱得小心,别受伤害。而那些小朋友又一个个如同十八岁的我,不屑地说要小马过河,不亲身试试,怎能有飞蛾扑火,蝴蝶飞不过沧海的铭心体会?我哑然失笑,这一幕似曾相识。于是就有了这篇拙作,我以七零后男主人公与近九零后的女孩一夜对谈为载体,将那些哥们教我的事以及自身感悟融入进去,尝试追问: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什么?我并没有,也不可能通过短短几万字就能谈透爱情的本质,也没有趁机载道或告劝之意。爱情之所以好玩,令每个人心醉又心碎就在于它的神秘,不确定性。我浅薄地认为无论是爱或是被爱都是一种宿命。虽然每一代人的成长背景,个人经验,自身性格不尽相同,但每代人所经历过的某段刻骨的爱情却大致相仿,殊途同归。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说,一代人总在不经意间重复上一代人的恋爱脚本,没人会听所谓的过来人的经验,都愿亲自尝试,即使碰得头破血流也会自我安慰,就当作那是爱的代价。我这并不是对爱情悲观,恰恰相反,如此文的题目,风雪过后,再坚硬的冰雪也会被温暖的阳光融化。即使一时受伤,在爱情的战场上惜败,也不要灰心,更不要因此而不相信爱情。爱情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没有之一。
===============编辑稿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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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
===============批评◇创作谈===============
爱情的存在方式与讲述爱情的方式
——《所有的阳光扑向雪》三人谈
汪政刘忠李云雷
主持人:“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曲古典的爱情之歌,唱尽了爱情的欢乐,唱尽了爱情的悲凉,唱尽了爱情的无边纯粹,也唱尽了爱情的无尽复杂。也许正因如此,爱情比肩死亡,成为文学永恒的主题。然而,随着现代乃至后现代之门的开启,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千变万化,人们对爱情的认知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爱情的方式也日益“多元”起来。那么,我们的文学能把握这一深刻的变化吗?或者说,我们的文学应以怎样的方式讲述这一变化?在这个意义上,吕魁的《所有的阳光扑向雪》是一篇值得重视的小说。为了全方位地解读这篇小说,我们特意请来了汪政、刘忠、李云雷三位评论家。我们是不是先从“爱情”的存在方式开始我们的讨论?李云雷(评论家,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以下简称李):这篇小说写的是爱情以及“爱情”在我们这个时代的表现方式,小说写到了三种“爱情”:第一种是在小说中作为背景提到的“电视相亲”节目,在小说中,我们看到这样的方式已经将“爱情”娱乐化与戏剧化了,在这里,作为私人情感的“爱情”被公开化与表演化,转换成了一种消费与娱乐。第二种爱情,则是小说主人公隋灵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方式,这是新一代年轻人的表达方式,任性,大胆,看似随意但却执著,看似不可思议但内心却又有所坚持。第三种,则是小说的叙述者“我”所讲述的老秦与武青青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较为传统的校园恋情故事——男女主人公因为相互欣赏而走在一起,但长期在一起之后却发现生活失去了新鲜感与吸引力,最后双方分手,并分别去了国外,多年之后再联系时却发现对方已很陌生……相对于第一种爱情方式,第二和第三种爱情方式可以说是较为纯粹的,但是这两种爱情方式也有着很大的差异,从中也可以看到不同年龄段的人在爱情上所具有的“代沟”。老秦与武青青的爱情,是以相互欣赏为基础的,他们最初的相识是以文学社团、萨冈、波伏娃为媒介的,他们也是在一次喝酒之后才确立了恋爱关系,在这里,文学与饮酒都不只是其自身,而是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或态度,是精神追求与个性独立的一种象征。他们的爱情也是在相处四年之后,以武青青去巴黎而终结。相比之下,隋灵与“我”的情感是突兀、陌生而暧昧的,他们两人只是在网上认识一年多的网友,是玩“三国杀”游戏的同伴,从未见过面,“我”是在一种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隋灵“突然袭击”的,在隋灵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只好冒雨去接她,并在一起喝酒聊天。隋灵与“我”的关系很难以传统意义上的“爱情”来概括,但如果我们略微过度阐释,将隋灵的情感方式视为新一代年轻人的“爱情”的话,那么可以发现,这样的“爱情”不无“游戏”色彩……小说在两个不可能发生故事的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联系,将“不可能”转化为了一种“可能”,这是一种错位,但也显示了一种时代特征。主持人:云雷概括出了三种爱情存在方式,但这篇小说更重要的意义似乎隐藏在对这三种“爱情”故事的讲述中。汪政(著名评论家,江苏省作协研究员,以下简称汪):这篇小说在叙事上是花了些工夫的,它是一种故事中套故事的写法。第一个故事是“我”与隋灵的。隋灵决定出国前去做些或美好或疯狂的事,其中包括“去一个陌生城市见一位陌生异性网友,和他共处一夜,并听他讲一个爱情故事”。于是,网名“一意孤行”的隋灵不请自到来见网名“殊途同归”的“我”,而“我”在隋灵的死缠下讲了一个自己被抢又抢人的疯狂故事,又不得不按要求再讲一个爱情故事,就是“老秦”与武青青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中与老秦分手多年的恋人武青青写的一篇小说被老秦“无意中”看到了,小说的情节也概括地在作品中作了转述,于是又有了另一个故事。本来“我”与隋灵的故事应该是第一故事,但这个故事并无多大的情节与冲突,倒好像是一个叙述线索。故事的动力相当偶然,只不过是隋灵这个有些新潮的女孩子的一个突发奇想,一个近乎荒唐的举动,而占作品主体的是我讲的以及故事中人物读到的一个个故事,但这些故事在小说中都是听说的或读到的,只存在于纸上或话语中,都不是实体的呈现。所以,可以说《所有的阳光扑向雪》打破了小说叙述的常规,它只不过是两个人物间几个回合的对话,它的实在性被这样的叙述消解了。不过,到了作品的结尾,隋灵与“我”分别时却直呼“我”为“老秦”,这个戛然而止的结尾又将故事的转述者与故事中的人物画上了等号。也就是说,在小说中,它可能是“真实”的,是老秦的自叙,只不过是转述者利用人称的转换将故事他者化了,也可能两者并无关系,只不过是隋灵的自作聪明或调侃,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叙事形式是有意味的,虽然这样的叙述技巧并无多少独创,只不过当下许多作家已不大重视小说的叙述技巧,许多小说技艺无人问津,更少有人在这方面去实验,所以还是要肯定的。刘忠(著名评论家,上海师大教授,以下简称刘):对于一篇小说来说,讲一个有趣味、新奇的故事固然重要,但更为关键的是故事背后呈现的意义,换句话说,“故事”只有在生成意义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情节”,才能产生美感,才能折射人生。小说《所有的阳光扑向雪》中,“我”的爱情没有着落,隋灵的爱情犹豫不定,老秦和武青青的爱情好聚好散……不同的爱情故事生成了不同的爱情观念,隋灵相信凡尘千变万化,只有爱情永恒,你敢天长,我就敢地久,相信轰轰烈烈灰飞烟灭的爱情;“我”认为爱是有保质期的,只是长短问题,相爱时就该无悔付出,尽情相爱,享受每个甜蜜时刻;异国房东盖瑞的箴言:“第一,不要用女人做的蠢事情来惩罚自己,不值得。第二,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全部,包括她的缺点。第三,像爱生活般爱女人,这世上没有比女人、比爱情更美好的事物了”……随着故事与意义的生成,小说人物的网名“一意孤行”(隋灵)、“殊途同归”(我)的深意也渐次显现——不同的故事,同一首情歌。不过,这里的悲欢离合,不仅作者难解,作为读者的你我同样困惑。这或许是小说题目《所有的阳光扑向雪》隐含的意义。从“一意孤行”到“殊途同归”,再到“所有的阳光扑向雪”。人物语言的戏谑、行为的放达、观念的开放,似乎都没能阻止爱情悲剧、人生悲剧的来临。或许,这就是作者想要达到的目的之一:冰雪高洁而易逝,感伤情绪尽显。李: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隋灵这个九零后女孩,她是这篇小说的意义得以呈现的重要载体。在她身上,体现出了新一代年轻人的个性及其交往方式。她们既沧桑又幼稚,既聪明又任性,而这与她们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经验有密切的关系,出生于城市中的这一代年轻人,在宠爱中长大,同时网络、影视、游戏等新媒介也给了他们了解世界的广阔空间,他们似乎什么都知道,但这又是在不知生活艰辛的情形下了解的,所以未免与真实的世界有所脱节,他们自身也就难免成为幼稚与沧桑的复合体。这篇小说最好的地方,在于写出了以隋灵为代表的新一代年轻人的性格与行为方式,她的大胆,她的骄傲,她的无所谓,以及她的“疯狂”,都显示了这一代年轻人的自我意识与精神特征,这可以说是他们的一种挑战与反叛,他们面临的是无情的现实逻辑及庸俗的情感表达方式,但他们的反抗又具有明显的撒娇性,带有“另类”的自我表演性,这展示了他们的内在矛盾的双重性。这篇小说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尽管老秦、武青青跟隋灵的情感方式有很大不同,但在一点上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解决情感困惑或人生危机时想到的出路都是“出国”。在这里,虽然其中包含着一种“生活在别处”的诗意想象,但也显示出这一阶层将“国外”当作心灵归宿的集体无意识。刘:读这篇小说时,脑海中不时想起前些年有关八零后文学争议中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的一句话,大意是八零后文学“秋意太浓”。我个人认为,吕魁的小说也多少有这种意味,感伤多于喜悦,灰暗盛于阳光。从好的方面说,这篇小说不是给我们讲一个廉价的爱情故事,而是深入到爱情的肌里、人生的皱褶,多少有了“悲剧”的色彩。从不好的方面讲,小说在故事的重复编制中,逐渐消解了爱情的美好及风雨历练之后的纯净优雅,过早地走向了颓废、茫然。汪:我也谈谈这篇小说的故事主体和小说意图。一开始读的时候,以为隋灵和“我”会有戏,作者也是吊足了读者的胃口的,但是一路看下去,这个故事只不过是个筐子,装的是别人的故事。不过,这个筐子也不是没有一点自己的意思,它至少表达了隋灵与“我”对爱情的看法,隋灵现代、奔放、新潮而冒险,但对爱情好像倒是严肃的,充满想象与期待,而“我”似乎早已心灰意冷,因为曾经沧海,所以,看破红尘,抱着游戏的态度,这样的态度是由他讲叙的老秦的故事来支撑的,老秦的爱情生活有几个阶段,一开始属于“那时我们不懂爱情”的阶段,有男女而无爱情,后来遇到武青青,才真正进入了爱情状态,但这曾经如火的爱情很快就被平庸的生活击垮了,两人各奔东西。武青青的小说是否可以看作是武青青爱情的继续?即使这么看,似乎也只有生活而没有爱情,老秦曾经有旧情萌发的念头,但还是被实在的生活阻止了,爱情好像只能发生在它发生的时候,再也找不到也回不去。所以,“我”对隋灵说:“尽管目前来说你还年轻,未来充满无限可能性。可说真的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神奇的命运在远处等着你。”但隋灵不信,她还想去见已经分手的男友一面。隋灵是不是武青青的昨天?“我”和老秦是不是隋灵的明天?这是近于两代人的“爱情流程”,也是近于两代人的世界观的接续。因此,隋灵是来寻找一个爱情故事的,但找到的也许不仅仅是关于爱情的故事。这也是小说的可以二次解读的地方,它可以看作一篇“成长小说”,一个从青年到中年的故事,一个从激情走向平淡的故事,一个从诗意走向庸常的故事,一个从生到死的故事。这是不是大多数人的故事?所以,这也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主持人:这篇小说的语言也比较有特点。刘:八零后文学,或者当下文学的一个通病——炫技,在这篇小说中也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小说中,类似“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好聚好散,再聚不难”等机智的语言很好地起到转化话题、移情别念的作用,但过多网络语、口语的介入,情绪化的倾诉直奔主题,影响了理性对小说节奏、人物性格的掌控,以及人物自身的美感和意蕴的呈现。李:特点不一定是优点,我觉得这篇小说在语言上略显粗糙,如果说在前半部分这显现为一种生活的质感的话,在后半部分,就让人感觉到缺乏艺术上的提炼与节制了。汪:这篇小说的叙述语言风格明显,基本上是口语化的,活泼泼的,最值得讨论的是将许多方言的、网络的、流行的词汇融进来了,比如“死磕”、“盘儿”、“条儿”、“蜀黍”、“大叔”、“热裤”、“范儿”、“闷骚”、“装逼”等等。小说的语言现在已很少有人谈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小说语言曾经发生了所谓的革命,拉开了与生活语言的距离,在这之前,人们讨论小说语言大都集中在小说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关系上,即小说语言如何保持生活语言的鲜活生动又要对其加以提炼。现在看来,这个问题还是有讨论的必要,作家也应有这方面的意识。现在的语言由于传媒的发达,其生产与更新的速度已相当快了,除了口语,纸媒,还有电视与网络,网络与电视脱口秀之类的节目对社会语言的影响是相当大的,我们的许多时尚或休闲报刊的语言风格基本上都在模仿这些流行的语言风格,运用它们的词汇与语调。小说似乎也有跟风的倾向。这篇小说基本上就是个谈话类节目,隋灵好像是个主持人,“我”就是嘉宾,只不过在讲的究竟是自己还是别人的故事上绕了点圈子,这种将生活或流行语与小说语言直接对接应该怎么看待?我觉得应该慎重些,轻松、活泼、亲和等优点我们已经说了,但小说语言应该是对社会语言、对母语的发展有进步和贡献的,从传统看,文学语言对语言的净化、美化作用是放在相当高的位置上的,现在标准是不是过低了?小说家好像也没了这方面的责任感。=============== 读者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