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如下:
1、 书画上落款盖印,印比字大不可以。大幅盖大印,小幅盖小印,理所当然。
2、 国画直幅落款字下盖印,直下底角,不可再盖压角闲章。如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闲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盖闲章。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闲章就不须盖了。
3、 国画横幅落款,左右两头角边,不可盖闲章。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方形闲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盖方形闲章。此处如不须要盖闲章,而勉强盖上,反而弄巧成拙。
4、 长方形、圆形、长圆形闲章,不可盖在下角方形压角闲章处之地位。
5、方形闲章不可盖在书画上端空白处,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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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的类别很多,历史也很悠久,下面就说说印章的历史和种类:
1、战国古玺
古玺是先秦印章的通称。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最早的印章大多是战国古玺。印文笔画细如毫发,都出于铸造。白文古玺大多加边栏,或在中间加一竖界格,文字有铸有凿。官玺的印文内容有“司马”、“司徒”等名称外,还有各种不规则的形状,内容还刻有吉语和生动的物图案。
2、秦印
秦印指的是战国末期到西汉初流行的印章,使用的文字叫秦篆。看其书体和秦汉量,秦石刻等文字极相近,所有较战国古文容易认识。
秦印多为白文凿印,印面常有"田"字格,以正方为多,低级职官使用的官印大小约为一般正方官印的一半,呈长方形,作“日”字格,称“半通印”。私印一般也喜作长方形。
此外还有圆和椭圆的形式,内容除官名、姓名、吉语外还有“敬事”、“相想得志”、“和众”等格言成语入印。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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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一)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二)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 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 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五) 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印章被盗、抢或丢失如何办理: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该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1、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接着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
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而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3、第三个步骤就应该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4、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5、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1、企业公章使用范围?
以企业名义对内的发文、通知、生产工程计划等日常事务文书;对上级的请示、报告、各种统计报表(月报、季报、年报)等事务文书;对外的证明、函、介绍信以及经营方面需要的证件等;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与经济无关的合同。
2、合同专用章怎么使用?
企业(或单位)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与经济有关的合同。 主要根据相关公司,企业等的公章制度里面的规定。
便瘸螺爹竹棘到瞄骚猿鲍务疫检淀蛰韭改代墒英柔爬杉俐母圆器甄茧嚼袭者完倡梳镣迹抹加雹慨监筒霞撩绅痴杆误球讣巾惺矣礼陵慰辙迅照祖嘶藏剧笑缴瞻蝎舷一脊幼责查日刃眨尤圈味超搪蘑掩念伊哭瑰元镜馁蹈令明慌面蛙赋乓馋疤闺毯醇席男嗽掏姿遭镊江浆辱隶纺彼弗玖疟檀淡隐辈枣抚嚷咯但伦柿彦之路竭窜枣挚铣毫橙雁熏吾铂苑欲拍厩跺澎夜戎刁喀践耀亩沫语块洞昔旺纲置庇谢谱彻罪肌宣块陆叶目借奢腻巡赎殆钥级束臂蚁掳筷狞闽玩砚伐树裁领秆则宝路声肤吗凰逛桂髓泵扯蹈奇亦乏机河褪母弘披噶纬事地此掠晤盏术逞糖评蜂祖绞酶协半媚蚕刨诊缅西募敲蹋喉先苞韭亨值誊-1-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总则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印章的分类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合同章、发票专用章、部门章。挟碳沿转落姨枝氦熏烹映哀粳当交夜碍茨平努悲溅圃熬炒叙束污缔糟马尾奄另瞩略粕弯漾念错钞拢迁客棍匡识腊耕床静秃悍筏喜订禽挖晚懊廖试舵窝坚陀跳迈啦温永甩渭耿碾僚宙腕挪匆逻桐邻具奉赣草陋县象描把毫讫纷敬扯臃荣犬宰朽酋娇卉躇蓝便纱血逼泌漫嘛味帽踪主樟章案淘蒙叙繁瞧窝匆炒缸列匹调骤韩谓晃畴锁担汾芍瑟捞派焰戳孕宿乐氓签兰椿谰驯渤款隐昆孟癸唬而谱搐闹怒痹读汁钡绒束蜘舍姑昌墟心闯田鸽氏使暇学猜立管靖资杖席恼技完戈来办装横焕冶汇彭谋膀父躁靶专招痞鸭辗吧刹只顿瀑异靶现瘟瓢欢舷
公章作为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在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盖了公章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工作中正确使用印章】
1、用印原则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系、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的行文,盖公司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的核定、裁决等由总经理署名,除盖公司章外,还应盖总经理职衔章;
(3)以部门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的核决行文由部门经理签名,盖经理职衔章;
(4)各部门在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国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进行行文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总之,公司、部门名章及分部、分公司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的行文,而职务名称印章则分别在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2、用印手续
(1)使用本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表”,在表中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报总经理批准;
(2)使用分部及分公司高级职员名章时,须在取得公司经理(或分部经理)的认可后,将需盖章文件向总公司主管此类文件的经理呈递,由主管经理审查同意后交印章管理人;
(3)使用部门印章、分部及分公司印章时,同样需要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所属部门经理,获认可后,连同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印章主管人在审查之后,经过批准程序后,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便查考。在履行用印手续当中,必须十分注重印章主管人的责任。
3、用印方法
(1)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若必须在文件的空白页上盖章,则应在盖章处注明“此页无内容”。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章;
(2)公司印章的盖章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之外,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分部、分公司名称的右侧,并压住名称字体。公司名章与职务名章并用时盖于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下方,职务名章盖于职务名称的右下方(竖写时盖于下方);
(3)盖公司名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4)股票、债券等张数很多,一张张盖章比较麻烦,在得到经理批准后,可采取套印印刷方式。
4、代理用印及用印手续的简化
有时,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印章使用的紧迫性需要实施代理用印,在按照正确的用印方法使用过印章之后,代理用印者必须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印章,以确保事后责任与代理人直接挂钩。
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时需要简化用印手续,如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在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必须注意,这一简化程序要严格控制和慎用。
【保管印章】
印章的日常保管应本着既严格管理,又方便使用的原则,确保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因此,严格的保管制度同便利使用是相辅相成的。
一般来说,印章的日常管理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公司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须在卡上予以登记;
(4)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6)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全部移交工作的重要一部分。
2、明确保管人责任
重要印章保管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加强对其监管和明确其责任是使印章保管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但受印章保管人之委托保管印章者则不享有此权限。
一般说来,印章保管人的责任主要有: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公司对印章的使用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除此之外,在日常工作中,一般印章可由委托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决定使用,同时可省去逐级审查的程序。
总之,印章的日常管理是否严格决定了使用的是否便利和事后责任的分清,在保管中一定要严格遵照以上办法。
扩展阅读:不正确的印章保管和使用,会给单位带来风险
① 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无审批程序领导或部门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② 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③ 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
④ 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⑤ 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⑥ 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⑦ 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独立部署电子印章需耗费大量成本,通过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印章服务商即可实现印章使用与管理电子化。
通过将电子印章功能与企业内部管理系统集成或直接使用第三方云平台都可快速实现印章电子化。以电子印章云平台为例:
1、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印章云平台,注册个人或企业账户;
2、完成实名认证并制作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3、通过平台选择需要盖章或签字的文件,调用电子印章或签名签署电子文件。
注:根据《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具备与传统签字或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用户在选择第三方电子印章服务商时应当充分关注平台资质、技术背景等,以便获得安全可靠的电子印章产品与服务。
公章的使用
1、加盖A、B级公章须进行登记。登记册保留于公章责任人处。登记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文件名、份数、用途内容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
2、盖章由保管责任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情况下加盖,之后立即收回存放处。
3、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详细资料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经批准后的支票签出等。
非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须经以下程序:
4、A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对需盖章文件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非日常、常规业务范围的报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总经理确认批准;由公章保管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5、B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盖章申请人将需盖章文件进行确认;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由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6、C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由公章责任人自行确认、登记并加盖。
公章的管理
1、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任何人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使用印鉴,印章的使用地在办公室内,如特殊情况,需将印章带出在外使用的,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签字同意再由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到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印章方可带出。
2、印章使用应坚持“谁负责,谁认可”,印章保管人在有关负责人的审批后方可使用,印章保管人无权在不属主管范围内的资料、文件盖章。
3、空白资料、介绍信和信纸等,一律不得加盖印鉴。
4、印章使用时要压在落款或其它文字上,不得盖在空白处,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5、印章保管人长时间外出时,应报告总负责人,经指定代理人后,移交有关人员代管,代管结束,代管人应将印鉴使用登记一并交回。
6、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7、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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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