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于1927 年在《无声的中国》一文中写道:'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
这种先提出很大的要求来,接着提出较小、较少的要求,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拆屋效应'。
这个效应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德曼与弗雷瑟于1966年做的实验中提出的。
实验过程是这样的:实验者让助手到两个居民区劝人们在房前竖一块写有“小心驾驶”的大标语牌。在第一个居民区向人们直接提出这个要求,结果遭到很多居民的拒绝,接受的仅为被要求者的17%。在第二个居民区,先请求各居民在一份赞成安全行驶的请愿书上签字,这是很容易做到的小小要求,几乎所有的被要求者都照办了。几周后再向他们提出竖牌的要求,结果接受者竟占被要求者的55%。
“拆屋效应”典型案例
有这样的例子:学校的一名学生犯了错误后离家出走,把班主任急坏了,没过了几天学生安全地回来后,班主任反倒不再过多地去追究这名学生之前所犯的错误了。实际上在这里,离家出走就相当于“拆屋”,是班主任没办法接受,也是不希望再发生的一种结果,学生之前犯的错误就相当于“开天窗”,虽然原来难以接受,但相对于离家出走就显得可以接受,实际上这就是拆屋效应,只不过好像学生用得比老师要好。因此,班主任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教育方法一定要恰当,能被学生所接受,同时,对学生的不合理要求或不良的行为绝不能迁就,特别要注意不能让学生在这些方面养成与班主任讨价还价的习惯。
为什么会存在“拆屋效应”
拆屋效应的产生可能由于:在面临不希望发生的事,同时有两种心理机制启动,一是设法采取一些措施避免事情的发生,二是开始调整内在的心理矛盾,准备接纳不可改变的事实。如果在调整进入平衡状态时,出现的一个新的选择与内在平衡状态相近时,就很容易被内化接纳。
这种先提出一个很大的要求,然后再不断降低要求以被他人接受的现象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拆屋效应”。拆屋效应对批评的启示是:我们必须注意掌握批评的分寸,使批评能被学生所接受。要在批评中给予学生改正错误的希望,使他们相信自己能够按照教师的指导一步一步地完善自己。如果批评学生过频或过重,超出了学生的承受能力,让学生丧失了自信,进而破罐子破摔。那么学生犯了错误时想到的不是如何去改正错误,而是如何逃避惩罚,如有的学生采取了离家出走等极端的应对方式。因此,我们在批评时要恰到好处,让受教育者看到希望,找到路标。
“拆屋效应”,这一心理学效应的启示很多,应用也很广泛。
例如:
1、谈判:拆屋效应是在谈判中常用的和有效的技巧,有时候需要在谈判一开始就抛出一个看似无理而令对方难以接受的条件,但这却并不意味着我们不想继续谈判下去,而只代表着一种谈判的策略罢了。这是个非常有效的策略,它能让你在谈判一开始就占据着比较主动的地位,但记住这只是“拆屋”,如果想让谈判真正有所进展,不要忘记“开天窗”。所以,如果你的一个要求别人很难接受时,在此前你不妨试试提出个他更不可能接受的要求,或许你会有意外的收获。
2、人际交往:在人际交往中,当我们要求某人做某件较大的事情又担心他不愿意做时,可以先向他提出做一件类似的、较小的事情,这样对方会比较容易接受,而且不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和谐关系。
3、教学:“拆屋效应”应在教育工作上也有应用和借鉴。如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教师一下子不宜对他们提出过高的要求,而是先提出一个只要比过去有进步的小要求,当学生达到这个要求后再通过鼓励逐步向其提出更高的要求,学生往往更容易接受并力求达到。“拆屋效应”蕴涵的是一种教育的理性、教育的智慧。“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不经意处见匠心。 根据“拆屋效应”,教师所制定目标时,一定要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