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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英

时间:2024-01-18 09:03:37 编辑:连笔君 来源:连笔字网

九江"黑老大"胡宗英犯有9宗罪获刑19年

发布时间:2010-01-04 08:27:38 来源:九江新闻网

胡宗英涉黑团伙案公审。

核心提示:2009年12月30日上午,我市又一起“涉黑”案在瑞昌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原庐山区政协委员,“红顶黑老大”胡宗英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等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万元。据了解,该团伙共有18人获刑,其中最大的43岁,最小的只有18岁。除胡宗英外,其余17人分别判处1年1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10人被判处3万元至6万元的罚金。

A、聚众打砸工地牵出黑社会

2008年11月,造价1亿元的九瑞高速公路A1段正在紧张施工中。11月26日9时许,一伙闲散人员打着“赛阳建筑公司”的旗号,要求强行包揽一半的工程量,几次协商不成,这伙人多次来到工地砸车、打人,造成工程数次被迫停工。在该公路施工的工人熊军的头部多处被打伤。

案情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警方迅速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经警方调查,参与这次打砸抢的人,分别来自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县等地。很快,警方锁定了参与这次打砸抢的部分成员。渐渐地,一个以庐山区赛阳镇人胡宗英为首的涉黑组织,开始浮出水面。

警方通过侦查了解到,2008年11月初,胡宗英得知赛阳镇凤凰村附近九瑞高速公路A1段庐山区赛阳镇工地开工后,想插手该工程建设,便指使万为火、胡亚明等人去工地阻拦开工。万为火、胡亚明遂带领胡德项、胡天潼等人来到工地阻止开工。次日,九瑞高速公路A1段项目部副经理曾华军找胡宗英协商未果,随后胡宗英指使万为火、胡亚明安排手下人每天监视工地是否开工。

同年11月25日,得知工地开工后,胡亚明安排胡德项、胡天潼带人驾车到工地阻止施工。工地工人遂报警,随后出警的赛阳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扣下胡德项车辆。胡宗英得知自己手下的车辆被扣,非常恼怒。当天晚上,胡宗英在吃晚饭时,吩咐万为火、胡亚明带生面孔去打砸工地。之后,万为火安排“铁牛”叫人,胡亚明安排李继春叫人去打砸工地。李继春遂叫梅海波、沈剑、黄浩、杨志明等人帮忙。

回想起当时工地工作人员被歹徒威胁、殴打的一幕,曾华军至今心有余悸。

B、当地人称其“南霸天”

胡宗英,绰号“英矮子”,出事前是庐山区政协委员、庐山区建筑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1966年出生的胡宗英,尽管目不识丁,但其在庐山脚下的赛阳镇恶迹昭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当地,村民称他为“南霸天”。

1996年,胡宗英承包了庐山区赛阳镇政府下属企业赛阳建筑公司,陆续承建当地的建筑工程。1998年,胡宗英开始在赛阳镇搞停车场,在工程建设和管理停车场过程中,他通过暴力解决矛盾纷争,使得他在当地小有“名气”。

2001年,胡宗英成为庐山区建筑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2002年成立了赛阳花卉苗木有限公司,之后又成立了西林拆迁公司。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胡宗英先后吸收了许帮银、胡国春、李继春、沈剑、梅海波、李洁等一批“两劳人员”充当打手。在当地,从修建一个茅舍到建学校教学楼,都要经过其手,或让其建筑,并采取暴力手段收取“黑钱”,牟取暴利,在当地社会影响极坏,民愤极大。

2003年,胡宗英与九江县王荣生等人合伙在赛阳镇一带开设赌场聚赌抽头,团伙成员许帮银、胡国春、张明、蒋志等人先后聚集到赌场望风拿工资,后又到胡宗英的工地做事。2005年以后,团伙骨干成员万为火、胡亚明、胡德项、胡天潼等人各自带着手下“兄弟”等跟着胡宗英混,逐渐形成以胡宗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2006年和2007年年底,胡宗英给其团伙成员发放数千至上万元不等的红包。胡宗英经常带着团伙骨干成员一起吃饭、洗脚,让他们在工程中入股,同时要求大家做事要忠心,做得好会有奖励,如果出了事被抓,自己把责任扛下来,胡宗英会出面“摆平”。

2007年春节,万为火的手下在开发区复建地将一位姓徐的人砍伤,事后,胡宗英出面赔4万元将此事摆平。组织中的骨干成员胡德项、胡天潼与各自手下人在外租房集中住宿,租住屋中有的还准备了刀具,方便随时集结。

该犯罪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垄断赛阳当地的建筑行业,并在开发区工业园出口加工区形成非法控制,在原始积累的过程中,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恶劣影响。

C、多行不义必自毙

据介绍,以胡宗英为首的涉黑案,警方侦办时间长达一年之久,移交到检察机关的卷宗多达20余本,摞起来有1米多高。胡宗英通过强调手下要效忠自己,对其忠心或做事好的给予奖励,做的不好给予开除,安排表现好的骨干成员在工程中入股,在开设的赌场拿股份、工资,给其团伙成员发放红包等方式实现对组织成员的控制,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2005年以后逐渐形成了万为火、胡亚明、廖家烽等为骨干成员,张明、李继春等一般成员的黑社会组织。经查,该团伙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强迫交易、垄断当地工程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张明、李继春、蒋志、李洁未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

九江市公安局打掉了这个涉黑团伙后,抓获包括胡宗英在内的26名犯罪嫌疑人,查证案件40余起,缴获枪支6支。

法院认为,该组织以胡宗英建立的庐山区建筑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拆迁公司、苗木公司为依托,通过强揽工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树立强势,称霸一方,在当地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和控制特征,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刘婷 记者朱淳兵文/摄)

延伸阅读:

寻衅滋事

2004年,因剪刀峡风景区内一段修桥、修路的工程没有交给胡宗英做,胡宗英遂带领许帮银、张明和汤恒伟(另案处理)等人前往剪刀峡施工工地边工人休息的东林小学,威胁工人不得开工并立即离开。有些工人没有听,许帮银等人就拿棍子等工具殴打工人刘芳春等人。

2008年8月,张明想争抢赛阳镇金桥小学后面的叶家堰水泥路工程,得到胡宗英支持后,张明遂带胡剑云等人到金桥小学院内,将学校窗户玻璃砸坏,将施工人员叶勤保打伤。

聚众斗殴

2008年5月份,胡宗英得知与其素有矛盾的胡业广一伙想修凤凰村的村村通公路,即安排廖家烽插手该工程,故意挑起廖家烽与胡业广之间矛盾。2008年5月10日晚,当胡宗英得知廖家烽可能要与胡业广一伙“摆场子”打架后,立即表示全力支持,并派万为火送去4000元钱。

2008年5月11日下午,廖家烽带领蔡灿忠、廖世鹏等十余人分乘几辆车前去与胡业广等人斗殴。结果中了胡业广一伙一百余人的埋伏,廖家烽、蔡灿忠等6人被对方砍伤。

强迫交易

2008年4、5月份,赛阳镇凤凰村委准备把夏家村到程家山4.4公里的村级公路交给孔德亮做。胡宗英及其手下廖家烽得知此情况后,强行要求孔德亮使用他们庐山区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资质,并交10%的“管理费”,否则不得修路。

孔德亮由于惧怕胡宗英、廖家烽的势力,经多次协商,被迫同意交纳4.4万元“管理费”,并使用其公司资质。

开设赌场

2008年8月至12月,经胡宗英同意,其团伙成员在开发区复建地许帮银家、胡国春家祖堂和胡家炉村等地开设赌场,采取推“牌九”的方式聚赌抽头,非法牟利100万元左右。其中李明月、万为火、胡亚明、廖家烽、胡洁、胡德项、胡天潼、李继春等人均占有股份。胡宗英分配赌场股份,李明月负责赌场管理;许帮银、胡国春选择赌场地点,领取场地费、工资;胡洁负责保管抽头的钱;廖家烽、胡德项、胡天潼等人安排各自手下廖世鹏、程乐、程洋洋、蔡茂云、李洁等在赌场看场子、望风,并领取工资。

非法持有枪支

2008年5月11日,胡宗英为壮大自己团伙的势力,与万为火等人密谋购买枪支。2008年夏,经胡宗英授意,万为火安排手下“铁牛”以4万元的价格分别购得仿六四手枪2支、自制转轮式猎枪2支,子弹若干发。

2008年6月,胡宗英与周小林在一起吃饭时提出想买枪,周小林答应想办法。后周小林通过朋友找到深圳一枪支卖家,胡宗英花2.5万元购得五连发猎枪1支,子弹若干发。

煽动群众妨害公务

2008年9月16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开发区复建地新村附近有人长期开设赌场。得知情况后,支队民警迅速出警,在开发区复建地新村附近抓获胡宗英及数名赌博人员。

胡亚明、许帮银、胡国春、李明月、胡洁、胡德项、胡天潼、李洁等人在附近得知情况后,一方面煽动当地数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扣留民警和车辆,堵塞当地交通;另一方面则威胁、辱骂、殴打民警,致使胡宗英逃走,并要求释放已抓获赌博人员于德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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