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企业年检网上服务系统
http://wsnj.baic.gov.cn/
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 :
1.企业参加年检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系统,按相关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提交年检数据。
2.年检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网上申报预审意见。预审通过后,企业应及时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年检部门报送年检材料。
3.年检部门依法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予以年检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不含分支机构)缴纳年检费50元。
年检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企业提交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4.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中租用军队房地产的提交新版《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6.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提交隶属单位资格证明(社团法人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或隶属企业2010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私营企业提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数据统计表》(附件1自行下载);
9.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材料;
10.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提交《市场主体重要商品经营品种明细表》(附件2自行下载);
11.商品交易市场提交经市场科审查通过的《商品交易市场年检备案报告书》(附件3自行下载);
12.广告及相关行业经营单位提交经商广科审查通过的《广告及相关行业经营单位信息调查表(表一至表四)》(附件4自行下载);
13.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14.《企业需求反馈表》(附件5自行下载)。
年检部门依法要求企业说明年检有关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提交材料中复印件要求加盖企业印章,企业应当对其提交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012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在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并填报《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2012年度)》或登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入“年检验照”系统,按页面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办理验照手续。
一)、请先通过网络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报年检应提交下列文件:
年检报告书
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注册公司,提供资金及地址,公司年检,★ l38'一零零八'2l3l ★
每年的3月-6月份,是年检的时间,今年也如同往年一样,有很多年检的问题,但是今年工商局发布公司取消年检,改为年审。而且不用去工商局直接网上申报就可以了。具体步骤是什么么,目前工商局还没有给出具体的政策。前天世纪年检网接到工商局通知,内容如下:2013年检自报系统还没启用,预计6月初上线出政策。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等政策。从世纪年检网找到的,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