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如下:
600万t以上70年
300~500万t以上60年
120~240万t以上50年
45~90万t以上40年
改扩建的如下:
600万t以上60年
300~500万t以上50年
120~240万t以上40年
45~90万t以上30年
矿井储量可分为矿井地质储量、矿井工业储量和矿井可采储量。
矿井地质储量是指矿井技术边界范围内的全部煤炭储量;矿井工业储量(Zc)是指在井田范围内,经过地质勘探,煤层厚度和质量均合乎开采要求、地质构造比较清楚、目前即可利用的储量,矿井可采储量(Zk)是矿井设计的可以采出的储量。故
Zk=(Zc-p)C
式中p——保护工业广场、井筒、井田境界、河流、湖泊、筑物等留置的永久煤柱损失量;
C——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不低于0.75;中厚煤层不低于0.8;薄煤层不低于0.85;地方小煤矿不低于0.70。
矿井生产能力亦称井型,是指矿井设计的年生产能力(万吨/年)。有些生产矿井因为原来没有正规设计,或者因为原来的生产能力需要改变,故需对矿井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定。核定后的综合能力,称为核定能力。
工作面可采储量-Q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M
工作面服务年限=Q÷M×12= (月)
如:工作面可采储量Q=500000(吨)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M=1000000(吨)
则:工作面服务年限=500000÷1000000×12=6(个月)
矿井生产能力亦称井型,是指在一年时间内矿井采出的矿石量,当然也可按月或日计算,叫做矿井的月或日生产能力(或日产量)。
一、金属矿井生产能力
当矿床储量一定时,矿井生产能力与矿山计算服务年限和井田工业储量之间有如下的关系:
QK
A= ———————— (t/a) (1)
T1(1-ρ)
式中:A——矿井生产能力(t/a);
Q——矿床工业储量(t);
T1——矿井计算服务年限(a);
K——矿石总回采率(%);
ρ——废石总混入率(%)。
矿山的计算服务年限没有考虑生产初期和末期生产达不到正常生产能力所带来的影响。所以矿山的总服务年限T总是要比计算服务年限T1长,所增长的时间T2一般为1~5a/上述关系可用T= T1+ T2表示之。
二、煤矿井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当煤矿井用可采储量一定时,可根据下式确定矿井的生产能力:
Z
A= ——————— (2)
K·T
式中:A——煤矿井生产能力(万吨);
T——矿井设计服务年限(a),
Z——矿井可采储量(万吨):
K——储量备用系数。
Z=(I-P)·K (3)
式中:I——工业储量;
P——全矿性煤柱损失及构造地质和水文地质损失;
K——设计采区回采率。
中国煤矿井,按其生产能力大小分三类:
大型:Q′≥100万吨/年;
中型:30万吨/年≤Q′<100万吨/年;
小型:Q′<30万吨/年。
附件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
330d。
第四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
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 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
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 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
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 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 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内容及标准:
(一) 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 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三) 采区回采率达到规定标准;
(四) 安全煤柱的留设符合有关规定;
(五) “三个煤量”符合要求;
(六) 上行开采及特殊开采的批准文件;
(七) 厚薄煤层、难易开采煤层、不同煤种煤质煤层合理配采情
况;
(八) 按规定批准的资源储量的增减情况(注销、报损、地质及
水文地质损失和转入、转出等);
(九) 有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第九条 提高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必须有资源保障,核定生产能力
后的服务年限应不低于煤矿设计规范对各类型矿井(露天)服务年限的规定。达不到上述规定的,不得提高核定生产能力。
第三章 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十条 核定主、副井提升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 提升系统设备、设施配套完整,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二) 提升系统保护装置完善、运转正常;
(三) 提升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
录完备。每日强制性检查和维护时间应达到2~4h。
第十一条 主井提升系统核定生产能力的主要内容:
(一)主井提升能力是指从主井底到达地面的提升系统的能力;
(二)主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d、每日提升时间16h计算。若采用定量装载并实现数控自动化运行、滚筒直径2m以上的提升机,或采用带式输送机提升且设有井底中央煤仓时,每日提升时间可按18h计算。
第十二条 主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
(一)主井采用箕斗、矿车提升时,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万t/a)
式中:A—主井提升能力,万t/a;
b—年工作日,330d;
t—日提升时间,16h或18h,按第十一条规定选取;
PM—每次提升煤炭量,t/次;
k—装满系数。立井提升取1.0;当为斜井串车或箕斗提升时,倾角20°及以下取0.95,20°~25°取0.9,25°以上取0.8;
k1—提升不均匀系数。井下有缓冲仓时取1.1,无缓冲仓时取
1.2;
K2—提升设备能力富余系数,取1.1~1.2;
T—提升一次循环时间,s/次。
(二)主井采用带式输送机提升时,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1.钢绳芯胶带(或普通胶带)输送机:
A= 330 (万t/a)
式中:A—年运输量,万t/a;
k—输送机负载断面系数,按下表取值:
物料煤动堆积角(θ) 25° 30° 35°
k 带宽
mm) 650 355 390 420
800~1000 400 435 470
1200~1400 420 455 500
1600~1800 470 520
2000~2200 480 535
B—输送机带宽,m;
v—输送机带速,m/s;
C—输送机倾角系数,按下表取值,当输送机倾角在25°~28°时,按20°~25°外推计算取值:
输送机倾角 0°~8° 8°~16° 16°~20° 20°~25°
C 1~0.97 0.97~0.88 0.88~0.81 0.81~0.72
k1—运输不均匀系数,取1.2;
γ—松散煤堆容积重,t/m3,取0.85~0.9;
t—日提升时间,16h或18h,按第十一条规定选取;当乘人时,应扣除运送人员时间。
2.钢丝绳牵引输送机:
A= 330 (万t/a)
式中:k’+k”—输送机负载断面系数,按下表取值:
物料煤动堆积角(θ) 25° 30°
k’+k” 180+125 220+130
其他字母含义及单位同钢绳芯胶带(或普通胶带)输送机。
3. 按实测的输送机状况计算公式:
A=3600×330 (万t/a)
式中:w—单位输送机长度上的负载量,kg/m。该参数实测时,应根据在用输送机实际情况,同时观察电流变化情况和电动机、减速器等的运行情况,找出其变化规律后,确定准确的计算参数。
其他字母含义及单位同钢绳芯胶带(或普通胶带)输送机。
第十三条 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
(一) 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是指从副井底到达地面的提升系统的能力;
(二)副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d、三班作业、班最大提升时间5h计算。
第十四条 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
副井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 330×3 (万t/a)
式中:A—副井提升能力,万t/a;
R—出矸率(矸石与产量的重量比),%;
PG—每次提矸石重量,t/次;
TG—提矸一次循环时间,s/次;
M—吨煤用材料比重,% ;
PC—每次提升材料重量,t/次;
TC—每次提升材料循环时间,s/次;
D—下其他材料次数,每班按5~10次计(指下炸药、设备、长材等);
TQ—下其他材料每次循环时间,s/次;
TR—每班人员上下井总时间,s/班。
计算人员上下井所需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人每班下井时间,取实测最大值。
2.升降工人时间为工人下井时间的1.5倍;有综采工作面的矿井为1.6~1.8倍(全部为综采的取大值);升降其他人员时间为升降工人时间的20%。
第十五条 混合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
(一)混合井提升能力是指从承担矿井主副提升任务的混合井底到达地面的提升系统的能力。
(二)混合井提升能力按年工作日330d、三班作业、班最大提升时间6h计算。
第十六条 混合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公式及标准:
混合井提升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 330×3 (万t/a)
式中:A—混合井提升能力,万t/a;
R—出矸率(矸石与产量的重量比),% ;
PG—每次提矸石重量,t/次;
TM—提煤一次循环时间,s/次;
PM—每次提煤重量,t/次;
TG—提矸一次循环时间, s/次;
M—吨煤用材料比重,%;
PC—每次提升材料重量,t/次;
TC—每次提升材料循环时间, s/次;
D—下其他材料次数,每班按5~10次计(指下炸药、设备、长材等);
TQ—下其他材料每次循环时间,s/次;
TR—每班上下人总时间,s/班,有关规定同副井提升能力核定;
k1—提煤和提矸不均匀系数,取1.25。
第四章 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十七条 核定井下排水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排水系统完善,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经具备资质的监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二)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有经技术论证预测的突水量,并有防治水害的有效措施;
(三)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 排水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矿井有多级排水系统的,应对各级排水系统能力分别核定,然后根据矿井排水系统构成和各级涌水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矿井排水能力;
(二)从依法批准的矿井地址报告提供的涌水量和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中,取最大值作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的计算依据;
(三)核定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时,水泵和排水管的能力应按规定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
(四)矿井水仓容量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水仓容量必须符合以下计算要求:
1.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
V≥8Qs(m3)
2.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时:
V≥2(Qs+3000)(m3)
且应符合 V≥4Qs(m3)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五)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1.矿井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Am=330 (万t/a)
2.矿井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Am=330 (万t/a)
式中: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3/h;
Pn—上一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m3/t;
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小时排水能力,m3/h;
Pm—上一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
以上两种计算结果取其小值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
第五章 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十九条 核定供电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供电系统合理,设备、设施及保护装置完善,技术性能符合规定要求,运行正常;
(二)供电系统技术档案齐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三)年产6万t及以上的矿井应有两回路独立的、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的电源线路;
(四)年产6万t以下的矿井采用独立的、未分接任何负荷的单回路电源供电时,应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矿井设备可靠运转的备用电源。
第二十条 供电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正常情况下,两回路电源线应采用分列运行的方式。当采用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能力核定计算为工作线路和工作变压器的折算能力,备用线路、备用变压器、备用发电机组不计入供电容量。
(二)电源线路的供电能力,需符合允许载流量的要求,并应满足线路压降不超过5%的规定。
(三)电源线路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16 (万t/a)
式中:A—电源线路的折算能力,万t/a;
P—线路合理、允许的供电容量,kW。按线路允许的载流量计算,但线路电压降不得超过5%;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kWh/t,采用上年度的实际吨煤综合电耗。
(四)主变压器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16 (万t/a)
式中:A—变压器的折算能力,万t/a;
S—工作变压器容量,kVA;
ψ—为全矿井的功率因数,取0.9;
w—矿井吨煤综合电耗,kWh/t,同电源线路能力核定计算式采用数。
(五)井筒电缆可不折算矿井生产能力,但需保证当任何一回路发生故障或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仍能担负井下全部负荷用电,安全载流量及电压降均符合要求。
第六章 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第二十一条 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必备条件:
(一)井下运输系统完善,保护齐全,运转正常;
(二)倾斜井巷内按规定装备有完善、有效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
(三)各种行车、调度信号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车场、巷道内照明符合规定。
(四)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所用设备必须为防爆型。
第二十二条 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井下运输系统能力主要包括工作面顺槽、上(下)山、集中巷、暗斜井、大巷的运输能力;
(二)核定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时,若实测数据大于设备额定能力,以设备额定能力为准;若实测数据小于设备额定能力,以实测数据为准;
(三)井下运输系统中最小的环节(或设备)能力为井下运输系统的核定能力;
(四)井下运输系统有多个独立的系统时,其核定能力为各独立系统最小环节能力之和;
(五)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核定能力按主井提升带式输送机计算公式计算,其中k1不均匀系数取1.1, 大巷为平巷运输时,倾角系数C取1.0;
(六)当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大巷运输及井底车场通过能力按下式计算:
A=60×16×330 (万t/a)
式中:N—每列车矿车数,辆/列;
G—每辆车载煤量,t/辆;
R—通过大巷运输矸石、材料、设备、人员等占原煤运量比重,%;
K1—不均匀系数,取1.15;
T—大巷中相邻两列车间隔时间,min/列。按下式计算:
T= (min/列)
式中:L—大巷运输距离,m;
V—列车平均运行速度,m/min;
t1—装车调车时间(含中途停车时间),min;
t2—卸载调车时间,min;
n—运煤列车的列数,列。
井下轨道运输仅承担辅助运输时,不核定其能力。
(七)当采用无轨胶轮车作为井下主要运输时,其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330×60 (万t/a)
式中:A—运输能力,万t/a;
t—每天工作时间,取16h;
G—胶轮车载重量,t/台;
k1—运输不均衡系数,取1.2;
n—胶轮车平均日工作台数,台;
T—运输一次循环时间,min/次。
T=
式中:L—加权平均运输距离,m;
v—胶轮车平均运行速度,m/min;
t1—装车调车时间(含中途停车时间),min;
t2—卸载调车时间,min;
用该公式计算出结果后,须按下列验算井底车场和大巷通过能力,然后取其小者为矿井运输能力:
A’=60×16×330 (万t/a)
式中:A’—井底车场和大巷通过能力,万t/a;
G—胶轮车载重量,t/次;
kx—运输线路系数,单线时为0.5,完全形成环线时为1;
R—运输矸石占原煤比重,%;
k1—不均匀系数,取1.2;
T’—大巷中相邻两车间隔时间,min,取0.5。
(八)当采用无轨胶轮车作为辅助运输时,其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A= 330×3kx (万t/a)
式中:A—辅助运输核定能力,万t/a;
M—吨煤用材料比重,%;
Pc—每次运材料重量,t/次;
tc—运材料车间隔时间,s;
D—每班运其他材料次数,次/班,按5~10次计(指运炸药、设备、长材料等)
tQ—运其他材料车间隔时间;s;
tR—每班人员进出井车辆间和与其他车辆间隔时间总和,s;
R—矸石占原煤产量的比重,%;
PG—每次运矸石重量,t/次;
tG—运矸石车间隔时间,s;
kX—运输线路系数,单线时为0.5, 完全形成环线时为1,平硐以下形成环线时为0.8。
公式基础:
1.进出井运人车辆间和与其他车辆间隔时间按60s计算;
2.每车乘人数量,加长车不超过18人,双排座车不超过16人;
3.运送其他人员车辆间隔时间为30s;
4.材料车相互间隔时间按30s计算。
(九)所有使用内燃无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必须按车辆尾气排放
量和巷道中废气浓度核算合理的车辆使用数,以确定矿井的最大运输能力。
(十)暗斜井运输能力按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有关公式计算。
第七章 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
第二十三条 核定采掘工作面能力必备条件:
(一)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及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及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二)严格按定编定员标准组织生产;
(三)条件允许的煤矿应采用长壁式开采;使用连续采煤机的可以采用房柱式或短壁式采煤法;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或进行复采时,必须有按规定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有煤或瓦斯突出的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开采的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有按规定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采区生产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等系统,严禁非正规下山开采;
(六)必须保证回采工作面的正常接续,均衡稳定生产,“三个煤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大中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达到3~5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1年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4~6个月以上。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达到2~3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8~10个月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应达到3~5个月以上。
第二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核查矿井各可采煤层厚度、间距、倾角、生产能力、期末可采储量和煤层结构,以及矿井开拓方式、采煤方法,核查现生产水平、采区和采煤队个数、准备采区及掘进队个数等情况;
(二)核查分析现生产采区和准备采区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情况、煤层顶底板情况、采区巷道布置、采区设计生产能力、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数量和位置等情况;
(三)采煤工作面能力根据前3年回采工作面的实际情况,按不同煤层厚度(厚、中、薄煤层)、不同采煤工艺(综采、综放、高档普采、普采、炮采、水采),按下列计算回采工作面前3年的平均生产能力:
AC=10 4L•T•P•N(万t/a)
式中:AC—采煤工作面平均生产能力,万t/a;
L—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m;
T—采煤工作面平均年推进度,m;
P—平均煤层生产能力,t/m2;
N—采煤工作面平均个数,个;
(四)掘进工作面年掘进煤量根据前3年掘进工作面的实际资料,计算掘进煤占回采煤量的比例和年掘进煤量;
C=
式中:C—掘进煤占回采煤量的比例;
GJ—前3年掘进煤量总和,万t;
GC—前3年回采煤量总和,万t。
掘进煤量为:
AJ=AC•C(万t/a)
(五)根据前3年的采煤工作面平均生产能力和掘进煤量计算前3年矿井年平均采掘生产能力A:
A=AC+AJ=(1+C)AC(万t/a)
前3年矿井年平均采掘生产能力可作为矿井采掘工作面核定生产能力。
第二十五条 特殊情况下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的核定:
由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或技术改造移交时间短,或采煤工艺变化(如由分层开采变为一次采全高), 或采煤机械化程度变化(如由炮采变为机采),或市场销售制约等因素,前3年采掘工作面生产情况不能准确反映目前实际时,可根据采煤工作面循环作业图表、近期矿井生产和今后3年采掘接替安排等情况,分别计算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和掘进煤量,确定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采用此方法,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采煤工作面能力计算公式为:
AC=10-4 l•h•r•b•n•N•c•a(万t/a)
式中:AC—采煤工作面年生产能力,万t/a;
l—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m;
h—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m;放顶煤开采时为采放总厚度;
r—原煤视密度,t/m3;
b—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须提供证明依据;
n—年工作日数,d,取330d;
N—正规循环作业系数,%;应根据采煤设备技术性能、生产组织和职工素质等因素确定,一般取0.8;
c—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按矿井设计规范选取;
煤矿应当在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后 60 日内,委托具备 资质的生产能力核定单位组织生产能力核定。
设计生产能力是一种理论上的东西,是由设计的工程师根据图纸计算出来的数据。核定生产能力是主管部门根据一定的依据,给出的大概的生产能力,也不是准确的数据。
河南省郑州市政府2004年7月份文件规定从2004年7月份起郑州市新建矿井标准不得低于30万吨/年。国务院2011年10月下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
书名:煤矿矿井采矿设计手册 上册
图书编号:1014235
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
定价:106.0
ISBN:750200542
作者:
出版日期:1996-01-01
版次:1
开本:16开
简介:
(京)新登字042号
内容提要
本《手册》是为矿山(主要为煤矿)设计工作者编写的一本矿井设计实用工具书·全书共分:采矿设计常
用技术资料、矿区总体和矿井开拓、采区布置和采煤方法、巷道断面及交岔点、立井井筒及硐室、斜井井筒及
硐室、井底车场、井底车场硐室、采区车场及硐室、通风与安全等十篇,分上、下两册出版·书中编入了有关
设计依据、规定、设计原则、计算方法和实例·此外还列举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本《手册》表达形式以图表为
主,文字叙述亦较简洁,便于读者查阅·
责任编辑:鲍仪施修诚张文山
目录:
目录
第一篇采矿设计常用技术资料
第一章常用数学、力学公式
及有关计算用表
第一节常用数学公式
一、代数
二、平面三角
三、常用曲线
四、微积分
五、几何图形及数学用表
六、曲线、切线长度计算
第二节梁的内力及变位计算公式
一、受静载荷梁的内力及变位
计算公式
二、受冲击载荷梁的计算公式
第二章常用符号、计量单位及换算
第一节字母表
第二节单位制和单位换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曾经使用及暂时与国际单位制
并用的单位
三、市制单位
四、常用计量单位及其换算关系
第三章煤的性质、分类及用途
第一节煤的性质及工业分析
一、煤的物理性质
二、煤的化学性质
三、煤的工艺性质
四、我国不同牌号煤的主要煤质指标
第二节工业用煤的分类及综合利用
一、中国煤(以炼焦用煤为主)
分类方案
二、国际硬煤分类
三、煤质主要指标
四、煤的综合利用
第三节工业用煤的质量要求
一、炼焦用煤
二、动力用煤
三、气化用煤
四、炼油用煤
五、腐植酸用煤
第四章岩石性质与围岩分类
第一节岩石性质
一、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二、岩体的工程性质
第二节围岩分类
一、锚喷围岩分类
二、普氏岩石分类
三、铁路隧道围岩分类
第三节煤层分类
一、煤层分类
二、构造和煤层顶底板
三、缓倾斜煤层工作面顶板分类
第五章窄轨道岔与线路联接
第一节窄轨道岔
一、窄轨道岔的类别和系列
二、窄轨道岔选用说明
三、扳道器的布置
四、警冲标
第二节线路联接
一、单开道岔非平行线路联接
二、单开道岔平行线路联接
三、对称道岔线路联接
四、渡线道岔线路联接
五、三角岔道线路联接
第六章矿井开采抗震设计资料
第一节简述
一、地震烈度
二、震级与震中烈度及震源深度
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岩石性质对地震烈度的影响
四、水文地质条件对地震烈度的影响
第二节井巷工程震害与采矿抗震
设计的有关规定
一、井巷震害
二、采矿抗震设计的有关规定
三、名词术语
第七章工业场地和铁路安全煤柱
留设方法
第一节岩层移动角、边界角及其计算
一、岩层移动角、边界角及其计算
二、建筑物的保护级别
三、保护地面建筑物及主要井巷
的方法和围护带的大小
第二节安全深度
第三节安全煤柱的计算
一、计算规则
二计算方法
第四节安全煤柱设计实例
一、立井安全煤柱的设计实例
二、斜井安全煤柱的设计
三、工业场地安全煤柱的设计
四、铁路安全煤柱的设计
第八章采矿制图
第一节制图一般规定
一、图幅
二、图签
三、比例
四、字体及书写方法
五、字母代号
六、图线及画法
七、剖面(断面)线的画法
八、尺寸注法
九、图纸上序号的注法
第二节图例
一、说明
二、图例
三、常用地质图例
第九章图纸编号
第一节图纸分类及符号
一、说明
二、设计图纸的分类和符号
三、图号组成
第二节固定图号
第十章常用工程材料
第一节钢铁材料
一、各种型钢的型号规格尺寸
重量及有关系数
二、钢轨及附件
三、钢板
四、钢管
五、几种常用的钢丝绳的规格
重量及抗拉强度
六、螺栓
七、螺母
八、垫圈
九、花篮螺丝
第二节木材及竹材
一、木材
二、竹材
第三节砖、石、砂材料
一、砖
二、石料
三、石子的分类及质量要求
四、普通砂的分类及质量要求
五、砌筑砂浆配合比
六、砂浆的标号
第四节水泥、混凝土
一、水泥
二、混凝土
三、喷射混凝土
四、钢筋
第五节其他材料
一、铸石
二、树脂
三、胶管
四、矿用胶布风筒
五、塑料制品
第十一章采掘运设备及部分
煤矿专用设备
第一节采掘运设备
一、采煤机械
二、煤矿运输设备
三、煤矿支护设备
四、掘进、装载机械
五、煤(岩)电钻
六、煤矿井巷工程设备
七、矿井小绞车
八、工业泵
第二节部分煤矿专用设备
一、翻车机
第二篇矿区总体设计和井田开拓
第一章设计依据
第一节计划任务书及设计的审批决定
一、计划任务书
二、设计的审批决定
第二节地质报告
一、地质报告的内容
二、分析地质报告的内容及方法
第三节生产矿井概况
一、生产矿井(露天矿)概况
二、地质情况
三、生产矿井(露天矿)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章矿区总体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与设计内容
一、一般规定
二、设计内容
第二节井田划分
一、井田划分的原则
二、井田划分的方法
三有关井田尺寸的规定及计算
公式
四、井田划分实例
五、各类井型实际井田尺寸
第三节矿区规模与服务年限
一、一般规定
二、确定矿区规模的依据
三、各类规模矿区均衡生产年限
四、储量动用系数
第四节井田开拓及并筒(平碉)位置
第五节矿井建设顺序
一、编制矿井建设顺序的原则和依据
二、矿井建设顺序实例
第三章井田开拓
第一节井田开拓方式的确定
一、开拓方式分类
二、确定开拓方式的主要依据
三、开拓方式的选择
四、水力采煤与水砂充填的适用条
件及主要问题
第二节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
一、生产能力的确定
二、井型与服务年限参考资料
第三节井田境界与水平划分
一、井田境界
二、水平划分
第四节井筒位置选择
一、地面条件
二、井下条件
三、综合确定井筒位置
四井口坐标计算、提升方位角
及井硐方位角
五、井口标高
六、风井位置选择
七、注砂井位置选择
第五节主要巷道布置与采区划分
一、主要巷道布置
二、采区划分与开采顺序
第六节开采计划与水平延深
一、开采计划
二、水平延深
第七节大巷运输
一、大巷运输方式
二、大巷运输方式的选择
三、矿车选型与数量
第八节矿井工作制度
第四章井田开拓方案比较
第一节方案比较内容
一、井筒形式方案比较内容
二、生产能力方案比较内容
三、井筒(平硐)位置方案比较内容
四、水平划分方案比较内容
五、通风方式方案比较内容
六、运输大巷布置方案比较内容
七、大巷运输方式方案比较内容
八、总回风道布置方案比较内容
九、采区划分方案比较内容
第二节方案比较法
一、方法、步骤
二、方案比较时应注意的问题
三、经济比较的计算方法
四、建设工期
第三节方案比较实例
一、矿井生产能力
二、水平划分
三、井筒形式、位置及通风
附录一煤田地质
一、地层与地质时代
二、中国主要含煤地层
三、煤层
第三篇采区布置和采煤方法
第一章采区布置设计依据及要求
第一节采区布置设计依据
第二节采区布置要求
一、一般要求
二、初期采区位置选择的要求
第二章主要参数选择
第一节采区尺寸
一、采区尺寸的数值
二、影响采区尺寸的因素
三、设计采区尺寸参考数据
第二节采煤工作面及分阶段长度
一、工作面长度
二、工作面长度的确定因素
三、工作面长度参考资料
四、分阶段长度
第三节同时回采工作面的错距
一、确定回采工作面错距的要求
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时回采工作面错距的计算方法
四、工作面错距经验数值
五、分层开采工作面错距示例
第四节采区煤柱及回采率
一、采区煤柱分类及尺寸
二、确定采区煤柱的要求
三、采区回采率
第五节采区生产能力
一、影响采区生产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确定采区生产能力的方法
三、采区生产能力参考资料
第三章采区巷道布置
第一节煤层群分组和采区巷道联
合布置的适用条件
四构造
附录二煤田勘探
一、勘探程序和工作程度
二、构造和煤层类型(勘探类型)
三、各勘探阶段的煤质工作
四、水文地质勘探
五、开采技术条件勘探
六、伴生有益矿产勘探
七、储量计算
一、煤层群分组的主要依据
二、采区巷道联合布置的适用范围
三、煤层群分组实例
第二节采区巷道矿山压力显现规
律及其应用
一、采区巷道受压后的一般状态
二采区内各类巷道矿山压力显
现规律及巷道维护措施
三、无煤柱开采
第三节近水平、缓及倾斜煤层采
区巷道布置
一、巷道布置类型
二、采区(盘区)巷道布置
三、倾斜长壁开采巷道布置
四、跨多上山(石门)连续开采
巷道布置
第四节急倾斜煤层采区巷道布置
一、急倾斜煤层采区巷道布置特点
二、采区巷道布置
第五节综采采区巷道布置
一、综采对采区巷道布置的要求
二、煤炭部《综采采区、工作面设计
暂行规定》对综采采区巷道布
置的有关规定
三、综采工作面巷道布置方式
第六节水砂充填采煤法采区巷道布置
一、巷道布置类型图示
二、巷道布置分析
第七节水力采煤的采区巷道布置
一、水力采煤采区的巷道布置
类型图示
二、水力采煤采区巷道布置的特点
第八节有煤与沼气突出危险煤层
的采区巷道布置
一、《煤矿安全规程》对有煤与
沼气突出危险煤层的采掘
规定
二、开采解放层
三、采区巷道布置
第九节采区(盘区)巷道布置实例
一、走向长壁开采采区(盘区)
巷道布置实例
二、倾斜长壁开采采区(盘区)
巷道布置实例
三、水力采煤采区巷道布置实例
第四章采煤方法
第一节采煤方法的选择
一、采煤方法选择的依据
二、采煤方法选择的要求
三、采煤方法分类
第二节薄及中厚煤层采煤方法
一、缓倾斜煤层单一长壁采煤法
二、倾斜煤层单一长壁采煤法
第三节厚煤层采煤方法
一、倾斜分层走向长壁采煤法
二、V型倾斜长壁水砂充填采煤法
第四节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
一、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
二、急倾斜厚煤层水平分层斜
切分层采煤法
三、倒台阶采煤法
四、仓储采煤法
五、钢丝绳锯采煤法
第五节综合机械化采煤
一、自移式液压支架的类型
二、自移式液压支架的选择
三、工作面布置及主要参数
四、劳动组织及技术经济指标
第六节水力采煤
一、漏斗式采煤法
二、小阶段(走向短壁)式采煤法
三、适用条件及有关参数
四、作业方式及技术经济指标
第五章建筑物铁路和水体下
采煤
第一节岩层与地表移动的一般特征
一、岩层移动的一般特征
二、地表移动的一般特征
第二节地表移动和变形的主要参数
及预计方法
一、地表移动和变形的基本概念
二、地表移动和变形的主要参数
移动和变形的预计方法
第三节建筑物下采煤
一、地表移动和变形对建筑物的影响
二、减少地表移动和变形的开采措施
三、建筑物下采煤实例
第四节铁路下采煤
一、铁路下采煤的特点和要求
二、铁路下采煤应采取的措施
三、铁路下采煤实例
第五节水体下采煤
一、采动后上覆岩层的变形和破坏
特征
二、导水裂缝带高度的计算
三、水体下采煤的技术措施
四、水体下采煤实例
第六章采掘关系
第一节配采
一、矿井两翼产量与储量的关系
二、各类煤层合理配采
三、不同开采技术条件的煤层
合理搭配
四、确定合理的掘进率
五、工作面进度
第二节巷道掘进工程排队
一、接续时间一般要求
二、巷道掘进速度
三、掘进组的配备
第三节三量规定
一、三量可采期的规定及计算
二、三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
三、三量的合理可采期
四、三量接替系数
第七章采区运输
第一节煤炭运输
一、《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的有关
规定
五、回采工作面运输巷胶带化及效果
六、胶带运输对巷道布置的要求
第二节辅助运输
第四篇巷道断面和交岔点
第一章巷道断面
第一节巷道断面形状的选择
一、选择断面形状应考虑的因素
二、巷道断面形状及其适用条件
第二节拱形、梯形及矩形巷道断面
尺寸的确定
一、确定巷道断面净尺寸的有关规定
二、巷道断面净宽度的确定
三、巷道断面净高度的确定
四、圆弧拱形及三心圆拱形几何参数
五、按通风条件校核巷道断面
六、经济断面
第三节地压及巷道支护计算
一、地压计算
二、巷道支护计算
第四节拱形、梯形、矩形巷道支护
参数及工程量材料消耗量
一、锚喷支护
二、砌石旋支护
三、木支架及梯形金属支架
第五节封闭拱形巷道断面的计算
一、设计原则
二、几种封闭拱形巷道断面
第六节U型钢拱形可缩性支架
一、支架分类
二、支架的适用条件
三、拱形可缩性金属支架设计参数
四、三节对称直立式拱形可缩性金
属支架巷道断面计算
五、25U型钢拱形可缩性支架应用
实例
第七节曲线巷道
一、矸石及材料运输方式
二、人员运送
第三节采掘运设备配备
二、采区上(下)山煤炭运输方式
三、采区运输设备能力的确定
四、采区掘进煤的处理
一、采掘运设备的配备
二、采掘运设备的备用台数
一、曲线轨道半径
二、曲线巷道加宽值
三、曲线轨道的外轨超高值
四、曲线轨道的轨距加宽值
第八节水沟
一、水沟布置
二、水沟砌筑
三、水沟坡度及流速
四、水沟断面和流量计算
五、水沟盖板
六、特大涌水量矿井的水沟实例
第九节轨道铺设
一、钢轨
二、轨枕
三、石碴道床
四、固定道床
第二章平巷交岔点
第一节交岔点分类
一、普通交岔点
二、穿尖交岔点
第二节交岔点平面尺寸的确定
一、确定交岔点平面尺寸的依据
二、交岔点平面尺寸计算公式
三、交岔点平面尺寸计算
第三节交岔点墙高及斜率
一、交岔点墙高
二、交岔点斜率
第四节交岔点支护
一、锚喷支护交岔点
二、砌石旋支护交岔点
第五节工程量及材料消耗量计算
第五篇立井井筒和硐室
第一章立井井筒平面布置
第一节概述
一、井筒断面形状
二、井筒名称
第二节并筒平面布置
一、井筒平面布置设计依据和要求
二、井筒平面布置形式
三、立并提升容器
第三节井筒断面的确定
一、井筒断面确定步骤
二、刚性罐道的井筒断面确定方法
三、井筒断面积计算
四、井筒断面布置实例
第二章井筒装备
第一节钢丝绳罐道
一、概述
二、钢丝绳罐道布置形式
三、钢丝绳罐道安全间隙的确定
第二节刚性罐道
一、概述
二、罐道梁
三、罐道
四、罐道布置形式及罐道梁固定方式
第三节刚性罐道的计算
一、荷载分析
二、罐道、罐道梁上的荷载计算
三、罐道计算
四、罐道梁计算
五、罐道梁层间距的确定
六、计算实例
第四节罐道与罐道、罐道与罐道梁
的连接
一、罐道接头
二、钢罐道梁接头
三、罐道与罐道梁的连接
第五节管路敷设及梯子间
一、管路布置及管子梁的选择
二、电缆布置与敷设
三、梯子间
第六节井筒装备的防腐
一、井筒中钢材构件的防腐
二、木质构件的处理
第七节百米井筒装备材料消耗
第三章井筒支护
第一节支护类型及支护材料
一、支护类型
二、支护材料
三、混凝土配料
第二节立井地压计算
第三节井壁厚度及圆环内力的计算
一、井壁厚度计算
二、均匀侧压力作用下圆环内力计算
三、不均匀侧压力及圆环内力计算
四、井口构筑物作用下的侧压力及井
壁圆环内力计算
五、地震力作用下的井筒侧压力
第四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
一、混凝土、钢筋的强度及参数
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计算
第五节砖石构件(砂浆砌体)的强
度计算
一、砌体强度计算
二、圆环砌体承载力的验算
三、计算实例
第六节井筒锚喷支护设计
一、使用条件及注意事项
二、锚喷支护参数的选择
三、立并锚喷支护计算
第七节壁座及梁窝计算
一、壁座设计
二、梁窝尺寸计算
第四章冻结法凿井井壁设计
第一节井壁类型及特点
第二节井壁设计依据
一、井筒特征及装备情况
二、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三、冻结施工资料
第三节冻结深度及壁座位置的确定
一、冻结深度的确定
二、壁座位置的选择
第四节设计荷载
一、地压
二、不均匀地压
三、冻结压力(施工期间临时荷载)
第五节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井壁设计
一、井壁安全系数的确定
二、混凝土并壁的设计
三、钢筋混凝土井壁的设计
第六节冻结法井壁设计中的
几个问题
一、冻结井壁受力的一般规律
二、冻结并筒混凝土井壁的特点
三、冻结井壁的裂缝及温度应
力计算
第七节复合井壁
一、材料及使用要求
二、复合井壁各部分的组成和作用
三、复合井壁设计计算
四、壁座的设计
第八节井塔荷载作用下的井壁结构
一、概述
二、计算公式及图表的应用
三、计算步骤
第九节冻结法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
设计实例
一、井筒计算资料
二、井壁侧压力计算
三、确定井壁厚度
四、按冻胀力对外层井壁环向配筋
的计算
五、内壁环向配筋计算
六、按吊挂力计算竖向钢筋及抗裂
性验算
七、壁座的设计
八、在井塔作用下的井壁计算
第五章钻井法井壁结构设计
第一节概况
一、钻井法施工井壁的一般结构形
式以及要求
二、煤炭系统钻井法凿井施工情况
三、国内、外使用立井钻机的主要
技术特征
第二节预制钢筋混凝土井壁计算
一、钻井法施工井筒直径的确定
二、钻井法井筒设计的结构
安全系数
三、荷载
四、井壁强度及稳定性计算
第三节井壁底计算
一、浅碟式井壁底
二、截锥式井壁底
三、半球和削球式井壁底
四、半椭圆回转扁球壳井壁底
第四节设计举例
一、设计依据
二、地压计算
三、井壁计算
四、回转椭圆扁球壳并壁底的计算
第六章沉井法结构设计
第一节沉井法分类及技术特征
一、沉井法分类
二、沉井技术特征
第二节沉井井壁结构设计
一、设计依据及所需资料
二、井筒主要参数确定及井壁设计
三、井壁的环向配筋计算
四、井壁竖向钢筋的计算
第三节沉井刃脚设计
一、刃脚的用途及形状
二、刃脚内力及配筋计算
第四节沉井构造要求
第五节套井结构设计
一、套井尺寸的确定
二、套井的结构型式及特点
第六节沉井结构计算实例
一、地质情况
二、沉井井筒尺寸确定
三、按下沉条件验算井壁厚度
四、井壁环向配筋计算
五、竖向钢筋计算
六、联系钢筋
七、沉井的刃脚计算
第七章硐室
第一节罐笼立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
接处(马头门)
一、设计依据
二、连接处形式
三、连接处尺寸的确定
四、连接处断面形状及支护
五、连接处附属硐室及行人通道
六、其它要求
七、部分矿井连接处设计索引
第二节井底煤仓及箕斗装载硐室
一、设计依据
二、并底煤仓及箕斗装载硐室布置
三、井底煤仓
四、箕斗装载硐室
五、装载胶带输送机巷及机头、给
煤机、贮气罐硐室
六、配煤胶带输送机巷
七、井底煤仓、箕斗装载硐室通用
设计索引
第三节箕斗立井井底清理撒煤硐室
及水窝泵房
一、设计依据
二、清理撒煤硐室及水窝泵房布置
三、井底受煤漏斗及撒煤溜道
四、沉淀池硐室及水仓、水窝泵房
五、清理斜巷及绞车房
六、部分矿井箕斗立井井底清理撒
煤及水窝泵房设计索引
第四节罐笼立井井底水窝及清理
一、设计依据
二、井底水窝分类
三、井底水窝深度的确定
四、井底水窝支护及水窝底部结构
五、井底水窝梯子间及平台梁
六、井底水窝排水及清理方式
七、副井井底清理斜巷及排水硐室
通用设计索引
第五节立风井井口及井底布置
一、设计依据
二、井口布置
三、井底布置
四、风井井底连接处通用设计索引
第六节休息硐室
一、设计依据
二、休息硐室的布置
三、断面及支护
第七节硐室支护计算
一、设计依据
二、支护计算
三、计算例题
主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