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市场是指来自潜在进入者的压力,对现有厂商的行为施加了很强的约束的那些市场。在这一市场上,不存在严重的进入障碍。完全可竞争市场是可竞争市场的极限情形,它是指一个进入绝对自由,退出绝对无成本的市场。这里的“进入自由”,不是说进入没有成本,而是说相对于在位者而言,进入者没有生产技术上或者产量方面的劣势。简言之,完全可竞争性的条件是不存在针对进入者的成本歧视。完全可竞争市场是可竞争性理论分析产业结构和行为绩效特征的基准。
政策主张
在近似的完全可竞争市场中,自由放任能够比通过行政手段或者反托拉斯手段主动管制更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
第一,在可竞争市场上不存在超额利润。这对寡头垄断企业或完全垄断企业也不例外。因为任何超额利润都会吸引潜在进入者以同样的成本与垄断企业分割市场份额与利润,潜在进入者即使制订比现有企业更低的价格也能获得正常利润,甚至部分超额利润。
第二,在可竞争市场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生产低效率和管理上的X低效率(X―Inefficiency)。因为生产和管理上的低效率都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这些非正常成本像高于平均利润的非正常利润一样,会吸引效率较高的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
一、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
1、财富增长的条件
李嘉图认为增加资本积累是实现财富增长的必要条件。由于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总收入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部分,而积累资本来自利润,所以他主张通过降低地租的方式来增加资本积累,实现财富增长。在他看来,收入的分配状况对财富的增长影响重大。
2、李嘉图对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认识
李嘉图同意斯密使用价值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的观点,同时纠正了斯密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可以有交换价值的观点,提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肯定没有交换价值,并意识到了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区别。
3、李嘉图的一元劳动价值理论
李嘉图批判了斯密的二元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只能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来决定。
4、李嘉图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
李嘉图意识到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新价值的创造与旧价值的转移问题,以及在商品价值决定问题上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区别,因而极大地丰富了劳动价值论的内容,从而把劳动价值理论推到了古典经济学的最高峰。
二、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
1、李嘉图的一元收入理论
收入分配理论是李嘉图经济学说的中心。按照李嘉图的观点,工资、利润、地租都来自雇佣工人创造的新价值。这是从他的一元劳动价值论必然得出的结论。
劳动加到原料中去的价值量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也就是分割为工资和利润。
地租是付给地主的一部分土地产品,而土地产品的价值是由从生产到送上市场这一整个过程所必需的劳动总量决定的。
2、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
相对工资是指在工人创造的新价值中,工人所得工资与资本家所得利润、土地所有者所得地租相比较的工资。雇佣工人的相对工资下降,意味着在资本主义的国民收入中,工人阶级所在的份额下降,工人阶级与其他阶级收入差距拉大。
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从量的方面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之间的对立。
3、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
其实反映雇佣工人生活水平的应该是实际工资,而不是名义工资。 名义工资上涨,实际工资不一定增加。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人口的增长导致对农产品需求上升,致使农产品的价格上涨。这样,虽然名义工资是不断上升的,但其增加速度赶不上物价的上涨速度,结果导致工人的实际工资下降。
李嘉图把资本主义工资区分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并敢于承认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生活水平有下降的趋势,这是他的一大贡献。但把工人实际工资的下降归因于人口的增长,表明他对此问题未能作出科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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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规制经济学导论
第一节 规制、规制经济学的含义
第二节 规制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第三节 规制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
第四节 政府规制过程概述
第二章 规制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
第一节 规制经济学的理论渊源
第二节 规制经济学的形成
第三节 规制经济学的新发展
第三章 WTO规则与政府规制
第一节 WTO对成员国政府规制的规制原则
第二节 WTO对成员国政府规制的规制特点
第三节 WTO规则与中国政府规制变革
第四章 行业自律与政府规制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经济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节 行业自律与政府规制的内涵
第三节 行业自律与政府规制的关系
第二编 经济性规制
第五章 垄断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垄断的一般界定和分类
第二节 自然垄断
第三节 行政垄断
第六章 价格规制理论
第一节 价格规制的内涵
第二节 价格水平规制
第三节 价格结构规制
案例: 电力业的高峰负荷定价
第七章 进入规制理论
第一节 进入规制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可竞争市场理论
第三节 进入规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放松管制
案例一: 电信业的放松规制
案例二: 微软垄断案
第八章 激励性规制理论
第一节 传统服务成本规制的弊端和激励性规制理论的形成
第二节 激励性规制政策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理论的应用一: 电信行业规制与规制放松
第四节 激励性规制理论的应用二: 自来水行业的规制改革
案例: 自来水行业特许投标竞争理论的运用: 杭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改革
第三编 社会性规制
第九章 社会性规制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外部性理论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理论
第十章 环境污染的规制
第一节 环境污染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环境污染规制的设置和实施
第三节 环境污染规制的评价
案例: 美国的环境政策和污染许可证
第十一章 产品质量的规制
第一节 产品质量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提高产品质量的激励性规制模型
第三节 产品质量的规制措施
案例: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第十二章 劳动者权益的规制
第一节 劳动者权益规制的必要性
第二节 政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制措施
案例: 中国农民工权益规制
第四编 规制法规的经济分析
第十三章 规制公正的经济分析
第一节 规制公正的经济分析
第二节 规制合谋的经济分析
第三节 合谋中的竞争性寻租模型
案例: 美国电信业“多头监管”体制
第十四章 规制法规承诺的经济分析
第一节 规制法规承诺的经济学解析
第二节 规制法规承诺的经济效率分析
第三节 规制法规承诺有效性的条件分析
案例: 对中国联通规制的博弈分析
第五编 展 望
第十五章 新阶段深化中国规制改革的思路
第一节 转轨时期中国政府规制的选择
第二节 经济性规制的变革
第三节 强化社会性规制
第四节 反垄断法的间接规制
第五节 大力发展行业自律性组织
第十六章 规制与道德
第一节 市场失灵与政府规制
第二节 对政府规制的法律规制与道德规范
第三节 规制中道德价值的模型分析
主要参考文献
完全可竞争市场分析的基本收获之一,是使我们认识到垄断并不必然导致福利损失。相反,可竞争市场理论证明,在一定的假定条件下,可维持性与拉姆齐最优相一致,所以,在可竞争市场的垄断均衡中,厂商能在其财务可行性约束下,实现福利(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之和)最大化。当产业成本最小化要求每种产品至少有两个厂商生产时,可维持性就要求任意均衡(不论是寡头还是完全竞争)都满足资源配置最优的必要条件。这种理论指出,在近似的完全可竞争市场中,自由放任能够比通过行政手段或者反托拉斯手段主动管制更有效地保护公共利益。少数几个大厂商垂直兼并、横向兼并及其他形式的组合,传统观点认为有形成垄断势力之嫌,在有可竞争性存在时,它们都变成无害的甚至可能是更有效率的了。
但是,可竞争市场理论并不认为无约束的市场能自动解决一切经济问题,也不认为所有的管制和反托拉斯行动都是有害的干预。因为现实经济的各个产业与完全可竞争性接近程度是不同的。在判断对一特定部门的管制是否合理之前。只有当现实产业的可竞争性条件存在时,才能有效利用可竞争性理论的规范结论,来分析潜在竞争者对现有厂商行为施加的压力。
即使现实中不存在可竞争性,用可竞争性理论也比完全竞争理论能更好地指导形成有效的管制。而可竞争性理论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指出管制应以促进可竞争性为原则,管制的重心应放在消除妨害可竞争性、损害经济效率的各种进入障碍方面。
流动性偏好理论的主要内容。 凯恩斯认为人们持有货币的动机主要有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机动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的货币需求是收入的增函数。通过对人们持有闲置货币是为了在利率变动中进行债券的投机以获取利润的前提下进行的分析,得出投机动机的货币需求是市场利率的减函数,从而得到货币需求的函数: Md/P=f ( i , Y )。根据凯恩斯的分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正常利率,人们通过对比心中的正常利率,预期市场利率的升降。一般情况下,市场利率与债券价格成反向变动。当市场利率较低,人们预期利率将上升时,则抛售债券而持有货币;反之则抛出货币而持有债券。当利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整个经济中所有的人都预期利率将上升,从而所有的人持有货币而不愿持有债券,投机动机的货币需求将趋于无穷大。若中央银行继续增加货币供给,将如数被人们无穷大的投机动机的货币需求所吸收,从而利率不再下降,这种极端情况即所谓的“流动性陷阱”。
( 2 )流动性偏好理论的重要意义是:将利率作为影响货币需求的重要因素,通过利率将货币供求与商品总供求联接起来,从而分析货币市场的供应变化是如何影响商品市场供求变化的。其政策意义在于:在整个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疲软、就业不足的情况下,一国的货币当局完全可以通过扩大货币供应量,降低利率,诱使企业家扩大投资和出口,刺激人们消费,减少其货币需求,从而增加产出和就业,对国民收入产生影响。而在利率降至某一水平的“流动性陷阱”区域,货币供应无论怎样增加,都会被流动性偏好所吸收,从而使货币当局企图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降低利率刺激投资的政策完全失效,这时适时地启动财政政策是必要的。相反在整个社会总需求过大,经济过热,出现严重通货膨胀时,货币当局完全可以通过减少货币供应量,提高利率,来使经济回归到理性状态。
竞争是各方通过一定的活动来施展自己的能力,为达到各方共同的目的而各自所作的努力,而且竞争行为仅存在于同类商品的供应之间。综合各家学说,可对竞争赋予一个一般性定义,竞争主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特定的市场上通过提供同类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为争夺市场地位或顾客而作的较量,并产生优胜劣汰的结果。
政策指的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在市场交易行为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它适用于一切市场中的交易行为,适用于一切市场经济的主体,既是衡量市场经济主体交易行为的善恶、是非、美丑的道德标准,也是带有法律强制性的法律准则。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才予以保护;否则法律不承认其相应的合法性,自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相应地把这些基本原则列为自己调整的领域的基本原则。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违背这些基本原则的行为。当这些原则适用到反不正当竞争这个特殊领域时,呈现出它特有的不同于其他领域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