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笔字作品 | 连笔字知识 | 加入收藏 连笔字转换器软件可转换多种连笔字在线预览 网页版 V2.0
连笔字转换器

当前位置:连笔字网 > 知识库 >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时间:2024-05-03 06:59:45 编辑:连笔君 来源:连笔字网

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

物业杂费的交付;

房东多回访承租者;

合租情况及租赁房屋合同;

房东不要频繁涨价;

租赁房屋的租期不超过。

【法律依据】

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Copyright:2022-2023 连笔字转换器 www.liulis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