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稳定性试验所采用的一般条件是根据国际气候带制定的。将全球分为I、II、III、IV四个国际气候带,即温带、亚热带、干热带和湿热带。该划分由W. Grimm应用平均热力学温度为基础制订。具体见下表。
气候带
Designation
计算数据
Calculated data
推算数据
Evaluated data
温度
Temperature
平均热力学温度MKT
湿度
Humidity
温度
Temperature
湿度
Humidity
I
温带
Moderate
20.0℃
20.0℃
42%
21℃
45%
II
亚热带Subtropical
21.6℃
22.0℃
52%
25℃
60%
III
干热带
Hot (dry)
26.4℃
27.9℃
35%
30℃
35%
IV
湿热带
Tropical
26.7℃
27.4℃
76%
30℃
70%
各国家/地区被相应分配到以下气候带:
2 气候带I 主要有英国、北欧、加拿大、俄罗斯等
2 气候带II 主要有美国、日本、西欧等
2 气候带III 主要有伊朗、伊拉克、苏丹等
2 气候带IV 主要有巴西、加纳、印度尼西亚、尼加拉瓜、菲律宾等
我国总体属于亚热带(II),部分地区属湿热带(IV A)。
因ICH三个地区仅包含了气候带Ⅰ和气候带Ⅱ,故在1993年10月协调的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中设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为25℃±2℃/60%RH±5%RH;后因ICH国家/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普遍在全球上市,ICH于2003年2月修订了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Q1A)中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由25℃±2℃/60%RH±5%RH调整为25℃±2℃/60%RH±5%RH或30℃±2℃/65%RH±5%RH。长期稳定性试验的放置条件为30℃±2℃/65%RH±5%RH,适用于四个气候带的所有地区。
基于这种分类,大约90%的全球药品市场位于温带或亚热带气候带。在ICH指导原则Q1中的气候带I和II,已作为标准贮存条件。